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象广告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业绩真实性之
专项核查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下发的 171994 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
知书》(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大象广告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象股份”或“标的公司”)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以下简称“报告期”)业绩真实性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大象股份报告期业绩情况
(一)大象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大象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rand Image Advertising Co.,Ltd.
企业性质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 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保税港区成海路2号1幢商贸楼第五层515-2房
主要办公地点 东莞市莞太路29号恒顺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 陈德宏
注册资本 13,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01年4月26日
整体变更日期 2015年6月24日
挂牌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 大象股份
股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0728779790X
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电视广告策划,影视策
划,形象策划,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策划
服务;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广告装饰服务;室内外装饰服务;
经营范围
数据库服务;数据库管理;计算机软硬件研发、技术维护与技术服
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业务性质及主要经营活动
大象股份的经营范围为: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电视广
告策划,影视策划,形象策划;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策
划服务;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广告装饰服务;室内外装饰服务;数据库服务;
数据库管理;计算机软硬件研发、技术维护与技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大象股份所处行业为租赁和服务业行业,主要服务为依托户外媒体资源,根
据各行业用户的需求提供专业化的媒体策划方案、广告设计制作以及户外媒体广
告发布服务。
(三)报告期业绩情况
1、业务简介
大象股份作为国内前列的户外广告媒体资源运营公司,专注于公共交通系统
广告媒体资源运营,通过招标、拍卖、代理等方式取得地铁、公交、机场等户外
广告媒体资源的运营权,构建了跨区域、跨媒体的户外广告媒体资源网络,并以
此为基础为客户提供广告设计制作和广告发布等相关服务。
2、大象股份报告期主要业绩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27,787.74 59,870.14 40,266.02
营业成本 23,003.72 37,761.68 25,855.96
营业利润 1,278.83 14,716.09 9,268.77
利润总额 1,194.04 14,794.79 10,237.29
净利润 1,097.94 11,025.16 7,405.82
销售毛利率 17.22% 36.93% 35.79%
二、核查情况
本次专项核查范围为大象股份报告期内收入的真实性和成本费用的完整性,
采用的核查方法包括但不限于检查、访谈、函证、分析性复核等,核查情况如下:
(一)检查大象股份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对主要内部控制进行
穿行和控制测试
1、检查大象股份采购和付款相关的内部控制
(1)大象股份采购与付款流程
大象股份采购项目主要是通过参与公开拍卖、公开招标等方式获取广告媒体
资源经营权,标的公司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结合其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投标管理制度》,标的公司所有投标活动按照该
制度执行。具体流程如下:
组织机构:大象股份成立投标委员会作为其投标工作的专门组织,投标委员
会成员不少于 5 人,投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投标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具体
承办标的公司对外投标相关事宜。投标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投标前项目可行性分
析,审核投标文件书,参加招标单位组织的开标工作,审核、审定投标项目合同。
决策程序:投标委员会会议须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方可召开,会议
作出的决议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投标前项目可行性分析:标的公司获取各种资源后,投标工作办公室第一时
间收集与投标项目相关的政策、文件、信息,并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
投标文件审查、决策:经招标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签署投标意见后,根据业主
方招标方式(通常分为现场拍卖、电子竞价,商务谈判)组织实施。
跟踪中标项目合同的签订:开标后,如未中标,投标工作办公室负责招标单
位投标保证金的追回及向董事会提交项目投标未中标分析报告;开标后,确认中
标,投标工作办公室应及时跟踪中标项目合同的签订。
合同履行:经签署的经营性合同由各分、控股子公司总经理组织实施,其他
的经济合同由标的公司总经理组织实施;合同在执行过程中遇有纠纷或其他重大
变故,应由执行单位及时向标的公司总经理报告。标的公司总经理视情况向董事
会报告。经营权合同的提前终止,大象股份参照投标管理制度执行,由投标委员
会负责对项目进行量化分析、对于大象股份的影响等作出综合评估后给出审查意
见,若确定项目提前终止有利于公司发展,则由该项目运营负责人或大象股份高
管团队,负责与业主方组织磋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共同签署有关协议/补
充协议等。
合同归档管理:一般的经营性合同由各执行单位保管,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应
备案一份,合同标的超过人民币一百万元的重大经营性合同应同时报标的公司财
务部备案一份。其他的经济合同由公司行政部门专人保管,同时标的公司财务部
备案一份。
账务记录:财务部根据已履行的合同总金额,按直线法均摊,确认营业成本。
付款,媒介部门根据合同条款,由经办人编制付款请款单,分管领导审核签
字,由财务审核、财务总监,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
(2)执行的测试程序及相关测试结果
通过抽查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投标委员会会议记录、投标文件审批记录、
未中标分析报告,经营权合同、发票、采购凭证、付款凭证追踪了与获取媒体经
营权有关的业务在财务信息系统中的处理过程,了解到大象股份的采购与付款相
关控制得到了执行;同时,通过对履行合同相关、财务记录相关、付款相关的关
键控制点流程进行控制测试,大象股份的采购与付款相关控制是有效的。
2、检查大象股份销售和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
(1)大象股份销售与收款流程
销售计划的编制和审批:根据市场动态预测制定标的公司发展目标;根据标
的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市场动态及对项目任务的规划、进展进行调控。
合同的签订:媒介部门负责按标的公司业务流程及有关规定,进行业务合同
的签署,审批,盖章,存档工作。
合同的保管:媒介部负责建立有同关合同档案,并按要求时限及时交办公室
归档。
广告画面上刊与验收:上刊后,标的公司根据不同客户的不同要求,或者请
客户现场确认,客户确认后再验收单上签字盖章验收。如客户以上刊照片为验收
条件,则标的公司在上刊完成后会及时拍照,照片随同验收单一并寄给客户,客
户验收后会在验收单上签字盖章然后寄回标的公司。
广告发布工作的监测和维护情况总结:广告发布期间,标的公司媒介部门会
依据客户需求提供监测报告和维护情况报告总结,同时应不同客户的不同要求提
供监测照片给客户。客户将根据公司提供的监测报告与维护报告确认整个发布期
的工作。
财务记录:财务部根据合同统计表单独计算业务合同收入,同时登记应收账
款,并与媒介部业务合同收入进行核对;财务部按客户设置应收账款明细账,及
时反映每一客户应收账款的发生,余额的增减变动及收款情况。
收款:财务部根据应收账款明细表,并对应收账款账龄进行分析,提供给业
务部和公司领导,根据对应收账款数额过大或己过合同发布期、账龄延长等情况
提供预警信息反馈。销售人员根据合同约定的合同期,通知客户,并提交财务部
开具销售发票;销售部门向客户申请付款。财务部根据回款信息登记合同收款台
账。超过信用期的应收账款,业务人员应及时和相关客户进行沟通,并将相关沟
通结果反馈给销售部门负责人和财务部。对于超过信用期但以往信用记录一向正
常甚至良好的客户,争取在延续、增进相互业务关系中妥善的解决应收账款拖欠
问题:如果逾期的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应在诉讼时效内及时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同时,大象股份也建立了与销售回款直接挂钩的销售考核提成制度,增强应收账
款的回款保障。
(2)执行的测试程序及相关测试结果
通过抽查年度销售计划、销售合同、销售合同台账、客户验收函、上刊照片、
发票、销售凭证、收款凭证,了解大象股份销售与收款相关控制得到执行。同时,
通过对与合同签订有关、广告发布与上刊有关、销售发票有关、销售账务处理有
关及收款有关的关键控制点流程进行控制测试,大象股份的销售与收款相关控制
是有效的。
(二)收入真实性核查
1、收入确认政策
报告期内大象股份户外广告发布收入占营业收入的 90%以上,是其主要的收
入来源。根据大象股份业务性质,广告发布业务属于让渡资产使用权,其广告发
布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如下:
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
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
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
定。
经核查,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分众传媒(002027)、省广股份(002400)、深
大通(002188)、巴士在线(002188)的收入确认政策进行比对,大象股份收入
确认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收入确认政策谨慎、合理,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销售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
获取大象股份与主要客户签订的合同,检查其重要条款如销售价格、广告发
布期间、风险转移的时点、销售结算方式等,抽查其是否与销售发票、记账凭证、
验收函、银行回单等一致,以确认其执行情况。
经核查,大象股份与客户交易情况与合同约定情况一致,相关合同真实有效,
执行情况正常。
3、主要客户的真实性核查
(1)查验大象股份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及与大象股份的关联关系
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途径查询报告期内前十大主要客户
的工商登记信息,对主要客户的成立时间、经营范围、股东构成、董监高等基本
情况进行了核查,并与大象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等关联方的任职情况和对外投资情况进行比对,以确定主要客户与大象
股份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报告期内,大象股份披露的与客户之间的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武汉蓝宇车站广告有限公司 广告服务收入 - 2,522.01 1,397.73
武汉龙帆广告有限公司 广告服务收入 1,027.84 - -
安徽帝宏商贸有限公司 广告服务收入 99.06 138.68 147.17
深圳市纳兰灵智广告有限公司 广告服务收入 39.62 597.36 700.00
深圳市时奥贸易有限公司 广告服务收入 - - 86.48
合计 1,166.52 3,258.04 2,331.38
上述客户与大象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
构成关联关系。因与大象股份或其子公司存在投资关系或共同投资关系,大象股
份参照关联交易进行披露。上述关联交易占大象股份报告期各期收入的比重较
低,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大象股份利益的情况。
(2)对报告期大象股份主要客户的销售额和期末欠款额进行了函证
对大象股份主要客户销售额和期末欠款额进行独立函证,并复核会计师对大
象股份主要客户销售额和期末欠款额的函证情况,比对回函结果与账面记录是否
一致,根据函证情况,报告期内大象股份销售金额、应收账款回函情况与账面记
录不存在重大差异,销售情况真实。
(3)主要客户的回款情况
大象股份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
报告截至日 应收款余额 坏账准备金额 回款比例
回款金额
2017 年 6 月 30 日 36,445.27 1,241.36 11,126.54 30.53%
2016 年 12 月 31 日 35,108.34 895.15 20,855.38 59.40%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4,442.32 410.26 19,986.94 81.77%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期后回款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
比例分别为 81.77%,59.40%,30.53%,回款率略有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内标的
公司陆续新增了大额医院客户,该类客户与标的公司签订合同的广告发布期较
长、合同金额较大,且通常约定自发布期中期开始,分月(如 36 个月)平均支
付广告发布费,导致结算周期较长。同时,受近期莆田系等一系列事件影响,医
疗行客户需接受相关部门检查及整顿,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回款进度,但目前
相关客户已开始陆续回款。2017 年 6 月 30 日回款率较低主要是,2017 年上半年
新增线路媒体资源的相关客户因未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暂未收回相应款项所
致。
(4)客户走访情况
根据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收入明细表及主要客户情况,我们将报告期各期前二
十大客户并随机抽取广告媒体经营权所在地的主要客户纳入走访范围,本次纳入
走访范围的客户共计 62 家,经与客户沟通,由于时间安排、不接受访谈等原因,
实际走访客户为 42 家,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核查范围客户家数(家)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其中:实地走访家数(家)
走访客户交易金额(万元) 6,479.35 18,215.21 10,375.67
收入合计(万元) 27,787.74 59,870.14 40,266.02
走访客户金额占比 23.32% 30.42% 25.77%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标的公司的主要客户以最终客户和广告代理客
户为主,与行业销售模式相符。双方之间的交易具有真实的交易目的,不存在虚
构交易的情形。
(三)核查营业成本完整性和毛利率水平合理性
1、采购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
获取大象股份与所有媒体资源供应商的经营权合同,检查重要条款,如经营
权起始日期、经营期限、经营权范围、经营权费金额以及补充协议等相关条款。
审查其成本摊销时点、摊销期间、摊销金额是否与合同约定及实际情况一致,同
时检查经营权费采购发票、银行回单、记账凭证等是否记载一致,以确认其执行
情况。
2、主要供应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核查
(1)查验大象股份主要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及与大象股份的关联关系
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途径查询了大象股份报告期内前五
大供应商的工商登记信息,对主要供应商的成立时间、经营范围、股东构成、董
监高等基本情况进行了核查,并与大象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方的任职情况和对外投资情况进行比对,以确定上述
供应商与大象股份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报告期内,大象股份披露的与供应商之间的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武汉蓝宇车站广告有限公司 经营权费用 - 1,543.87 771.93
安徽宏远光电标识科技有限公司 广告制造费 - - 2.23
合计 - - 1,543.87 774.17
大象股份供应商以国有企业为主,安徽宏远光电标识科技有限公司为大象股
份控股股东陈德宏控制的其他企业。武汉蓝宇车站广告有限公司股东因与大象股
份的子公司存在投资关系,大象股份参照关联交易进行披露。上述关联交易占大
象股份报告期各期营业成本的比重较低,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
害大象股份利益的情况。
(2)对报告期大象股份主要供应商的合同主要内容及付款情况进行了函证
对报告期大象股份媒体资源供应商的经营合同主要内容及付款情况,进行了
独立函证,以确认账面营业成本是真实性,并复核了会计师对大象股份供应商的
函证情况,比对回函结果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根据回函结果测算后的营业成本
与账面记录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大象股份采购情况真实。
(3)供应商走访情况
根据标的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及主要供应商的情况,我们将报告期各期前五大
供应商纳入走访范围,本次纳入走访范围的供应商共计 9 家,由于时间安排、不
接受访谈等原因,实际走访客户为 7 家。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核查范围供应商家数(家)
其中:实地走访家数(家)
走访供应商交易金额(万元) 18,630.90 21,440.06 16,854.88
经营权成本合计(万元) 21,845.14 35,547.84 23,477.51
走访供应商金额占比 85.29% 56.78% 65.19%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大象股份与供应商之间的交易真实,不存在虚
构交易的情形。
(四)毛利率复核性分析
1、大象股份报告内毛利率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大象股份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地铁广告毛利率 14.17% 38.67% 38.21%
公交广告毛利率 27.47% 46.88% 51.64%
机场广告毛利率 27.25% 30.14% 24.43%
其他广告毛利率 16.21% 16.63% 19.70%
总体毛利率 17.22% 36.93% 35.79%
(1)整体毛利率
2015 年至 2016 年大象股份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5.79%和 36.93%,2016 年
较 2015 年上升 1.14 个百分点,主要为高毛利率的地铁广告销售占比上升所致。
2017 年 1-6 月综合毛利率为 17.22%,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上半年
是标的公司的销售淡季;2016 年下半年和 2017 年上半年新增多条地铁线路媒体
资源,前期收入比较低;经营权成本在经营期限内按照直线法均摊,新增媒体资
源导致分摊成本增加。
(2)分媒体资源的毛利率
2016 年,大象股份地铁广告和机场广告的毛利率略高于 2015 年,主要是由
于原有项目运营效率提升,以及新增成都地铁媒体在 2016 年下半年开始运营,
尽管运营时间较短,但由于第四季度为销售旺季,收入实现情况较好,维持了较
高的毛利率。2016 年公交广告毛利率下降主要系由于标的公司新增武汉公交车
身的媒体资源,当期运营的毛利率较低。2016 年其他广告毛利率下降主要系由
于标的公司将 T 牌媒体资源转授权给第三方所致。
2017 年上半年,大象股份除其他广告的毛利率与 2016 年基本一致之外,地
铁广告、公交广告和机场广告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主要是由于上半年是销售
淡季,且因 2017 年上半年新增西安、沈阳的媒体资源运营初期收入较低,导致
2017 年上半年收入增长幅度低于成本增长幅度,导致毛利率出现了下降的情况。
大象股份报告期内各媒体资源毛利率变动原因合理,与标的公司的实际经营
情况相符。
2、营业毛利率的可比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深大通 40.08% 24.05%
分众传媒 70.44% 70.56%
联建光电 36.10% 38.38%
巴士在线 50.13% 40.29%
华谊嘉信 18.68% 17.84%
省广股份 18.12% 17.97%
雅仕维 19.75% 20.65%
大贺传媒 20.02% 29.49%
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34.17% 32.40%
大象股份 36.93% 35.79%
从上表可以看出,2015 年和 2016 年,标的公司毛利率水平稳定,与同行业
上市公司毛利率水平大致相当。标的公司与上述上市公司毛利率水平存在差异,
主要系标的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在广告行业具体细分领域存在一定差
异,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 广告行业具体细分领域
1 深大通 主要从事移动数字整合营销服务与线上线下新媒体运营业务。
具体业务类型主要是楼宇媒体广告业务(包含楼宇屏幕媒体和
2 分众传媒
框架平面媒体)、影院银幕广告媒体广告业务。
3 联建光电 主营 LED 显示屏业务。
4 巴士在线 主要包括移动公交广告和视频直播业务。
5 华谊嘉信 主营数字营销、体验营销和公关广告。
主营品牌管理、自有媒体发布、媒介代理、公关活动、数字营
6 省广股份
销和杂志发行等服务。
7 雅仕维 主营机场及地铁广告媒体经营。
在中国从事透过自有和租用户外广告位发布户外广告及设计、
8 大贺传媒
制作户外广告产品、提供终端传播服务及艺术品交易。
经核查,通过定量、定性分析以及同行业公司比较的综合分析,大象股份毛
利率真实反映了其业务经营情况,不存在重大异常情形。
(五)核查期间费用情况
通过查阅大象股份报告期内的期间费用明细,访谈了主要管理人员和财务人
员,了解期间费用的构成,核查大象股份业务情况与期间费用的匹配性。报告期
内,大象股份期间费用以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1,099.66 3.96% 2,387.03 3.99% 1,665.03 4.14%
管理费用 1,041.14 3.75% 1,830.71 3.06% 1,365.14 3.39%
财务费用 609.86 2.19% 548.81 0.92% 602.02 1.50%
合计 2,750.66 9.90% 4,766.55 8.00% 3,632.19 9.02%
1、销售费用
大象股份销售费用主要由人员工资构成,由于标的公司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
的增长,员工提成等薪酬费用金额上升,销售费用呈上升趋势,但销售费用占收
入比例变动较小。通过对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及其构成进行分析性复核,大象股份
销售费用及构成情况真实、合理。
2、管理费用
大象股份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费、差旅费等构成,随着大象股份
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从而相应的职工薪酬费用、折旧费等金额不断增长,由于
标的公司获取到媒体资源后会在资源所在地设立子公司,因此随着媒体资源线路
的增多,管理费用呈上升趋势。通过对报告期内管理费用及其构成进行分析性复
核,大象股份管理费用真实、完整,与其业务规模和管理水平相匹配。
3、财务费用
大象股份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支出。通过获取与利息支出相关的借款合同并
进行了测算和复核,未发现重大差异情况。大象股份 2017 年 1-6 月同比较 2016
年度、2015 年度财务费用略有上升,主要原因为 2017 年 1-6 月汉口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向二级子公司武汉合源大象地铁广告文化有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以
及中信银行向一级子公司浙江合源大象广告有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导致短
期借款上升,财务费用相应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大象股份向关联方拆入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拆入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东莞市复宇贸易有限公司 24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陈德宏 18,763.74 2015 年 1 月 4 日 2015 年 12 月 29 日
东莞市大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300.00 2015 年 7 月 3 日 2015 年 12 月 29 日
陈万科 128.00 2015 年 11 月 26 日 2016 年 3 月 9 日
安徽帝宏贸易有限公司 240.00 2015 年 10 月 30 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东莞市赞盈贸易有限公司 12,457.00 2016 年 1 月 18 日 2016 年 12 月 30 日
合计 32,128.74
报告期内,大象股份关联方拆入资金相关的利息负担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类型 关联方名称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利息支出 东莞市大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10.80
利息支出 东莞市赞盈贸易有限公司 - 56.86 -
利息支出 安徽帝宏贸易有限公司 - 9.22 -
利息支出 陈万科 - 0.86 -
合计 - 66.94 10.80
大象股份财务费用均真实、完整,不存在重大异常情形。
4、期间费用截止性测试
通过抽取大象股份截至报告期末前后一段时间若干笔业务,并将记账日期与
所附的原始凭证记录日期进行核对,查看是否处于同一会计期间。依据核查资料,
大象股份报告期内的期间费用确认与会计期间一致,不存在跨期情况。
三、核查结论
本独立财务顾问实施了有效的核查程序,核查范围充分,核查结果不存在重
大异常情况。通过实施上述核查程序及获取的相关证据,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大象股份 2017 年 1-6 月、2016 年度、2015 年度的业绩真实、可靠。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象广告股份有限公司报告
期业绩真实性之专项核查报告》之盖章页)
项目主办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刘勇 余懿
项目协办人:_______________
孙琳希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