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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诚药业:关于超募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1-13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募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东诚药
  业”)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超募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发上市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55 号文核准,东诚药业 2012
  年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6.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70,200.00 万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62,637,106.73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39,362,893.27 元。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
  所已于 2012 年 5 月 18 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天恒信验字[2012]12001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备注
  研发中心与质检项目                           4,343.21              6,363.66     ※1
  处理32吨粗品肝素钠项目                      13,892.05             13,892.05
  年产50吨硫酸软骨素项目                       4,477.53                       -   ※2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477.53     ※3
           合计                          22,712.79         24,733.24
   ※1、2012年8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的议案》,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及
质检项目”建筑面积由6,400 平方米调整至11,816 平方米,并使用超募资金
2,020.45 万元补充该项目因物价上涨、新增合成药物研究室及增加研发项目预
留面积的建设而形成的资金缺口。
   ※2、2014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议案》,并于2014年9月9
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终止了公司 “年产50
吨硫酸软骨素项目”。
    ※3、2016年5月12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
司将终止的“年产50吨硫酸软骨素项目”的募集资金4,477.53万元及利息、部分
项目建设完成后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和超额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金额为5,768.31万元(截止2016年3月31日,本次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5768.31万元,最终补充流动资金的利息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为准)。
2016年6月2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截止2016
年6月30日,公司已将上述专户本息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合计实际补充流动
资金金额58,000,459.56元,并已完成相关专户的销户工作。
    3、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为63,936.29万元,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
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资“年处理32吨粗品肝素钠项目”、
“年产50吨硫酸软骨素项目”和“研发中心及质检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2,712.79
万元,因此公司本次发行超募资金41,223.50万元。
    2012年6月1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额
募集资金1,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超募资金1.8亿元增资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烟台北方制药有限公司专项用于
“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工业园项目”一期的建设。2012年7月5
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烟台
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工业园项目的事项。
    2012年6月20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万元归还了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
金6,000万元补充了公司的流动资金。2012年7月10日,公司将超募资金1.8亿元
增资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烟台北方制药有限公司,专项用于“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
限公司生物医药工业园项目”一期的建设。
    2012年8月1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额
募集资金2,020.45万元补充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与质检项目”的资金缺口。
    2013年5月2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
用16,700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4,203.05 万元、自筹资金2,496.95 万元)用
于收购烟台大洋制药有限公司80%的股权。
    (二)2015 年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由
守谊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077 号)核
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 4,030,226 股股票募
集配套资金。公司本次实际配套发行股份数量为 4,030,226 股,确定本次发行价
格为 19.8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9,999,986.1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人民币 15,538,089.6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4,461,896.48 元。2015
年 10 月 9 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募集
配套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15]验字第 90047 号《验资报
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配套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营销网络整合项目                                     3,500.00         3,500.00
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税
                                                     2,500.00         2,500.00
费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2,000.00         2,000.00
                   合计                              8,000.00         8,000.00
    (三)2016 年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辛德芳等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2017 号)核准,核准公
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1,483,015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17.50 元/股,发行数量为 21,714,285 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 379,999,987.50 元。2016 年 11 月 4 日,中天运对公司资产重组的配套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16]验字第 90108 号《验资报
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配套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13,790.00              13,790.00
益泰医药铼[188-Re]临床研究项目                                     2000.00               2,000.00
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税
                                                                  2,500.00               2,500.00
费
中泰生物生产线建设及改造                                          7,000.00               7,000.00
补充中泰生物的流动资金                                            2,000.00               2,000.00
补充上市公司的流动资金                                           10,710.00              10,710.00
                   合计                                          38,000.00              38,000.00
       二、本次涉及的超募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8亿元增资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烟台北方制药有限公司专
项用于“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工业园项目”一期的建设,目前已
建设完成,“2015年交易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税费”和“2016年交易相关
的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税费”两个募投项目相关的中介机构等费用目前已支付完
毕。
     截至2017年11月8日,本次涉及的超募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及节
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17年11月                 余额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8日累计投入金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      合计
                                                      额
烟台东诚生化股份
有限公司生物医药                -   18,000.00        18,000.00         0      595.82      595.82
工业园项目一期
2015年交易相关的
中介机构费用和其       2,500.00    2,500.00         1,829.06     670.94      24.03     694.97
他税费
2016年交易相关的
中介机构费用和其       2,500.00    2,500.00         1,932.24     567.76        8.40    576.16
他税费
     合   计           5,000.00   23,000.00        21,761.30   1,238.70     628.25    1,866.95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项
目及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和超额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866.95万元(截至2017年11月8日,本次拟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金额为1,866.95万元,最终补充流动资金的利息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
结息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原有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及超募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资金
及利息和超额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核心竞
争力,实现公司可持续性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将利用 “2015年交易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税费”
和“2016年交易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税费”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和超额
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合计1,866.95万元(截至2017年11月8日,
本次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866.95万元,最终补充流动资金的利息金额
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影响原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截至2017年11月8日,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余额
    对应项目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     账户管     合计
                                                                        理费
2015年交易相关的
中介机构费用和其   恒丰银行开发区                    670.94     24.03          0    694.97
他税费
2016年交易相关的
                   工行烟台开发区
中介机构费用和其                                     567.76       8.4          0    576.16
                   支行
他税费
                   中国银行烟台开   2273156687
超募资金账户                                              0    595.82          0    595.82
                   发区支行         14
     合   计                                        1,238.70   628.25          0   1,866.95
     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存放募投项目的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
资助;公司承诺在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
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一致认为: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1.8亿元增资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烟台北方制药有限公司专项用于
“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工业园项目”一期的建设,目前已建设完
成,“2015年交易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税费”和“2016年交易相关的中介
机构费用和其他税费”两个募投项目也已结项。鉴于上述“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
限公司生物医药工业园项目一期”项目、“2015年交易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和其
他税费”、“2016年交易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税费”目前已结项,将上述
超募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
影响原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更加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符合公司业务拓展的需要。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上述超募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结
项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项目及部分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影响原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该事项决策和审
议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将超募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节余募
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
    东诚药业超募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业经东诚药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募集资金使用事项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因此,民生证券对东诚药业超募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超募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
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超募项目及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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