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关于
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邹支农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朱国栋先生、欧洋女
士、王志弘先生、陈凯荣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凯荣先生担任公司董事
会秘书,聘任曹辉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
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秘书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