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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孚通信: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1-11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通知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
事 9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邹支农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各项
议案及事项,并形成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邹支农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具体选举及组成情况如下:
    选举邹支农先生、朱国栋先生、ZHOU, ZHIPING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委员,其中邹支农先生为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
    选举罗正英女士、徐飞先生、朱国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其中罗正英女士为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
    选举 ZHOU, ZHIPING 先生、罗正英女士、王志弘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委员,其中 ZHOU, ZHIPING 先生为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
    选举徐飞先生、ZHOU, ZHIPING 先生、欧洋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徐飞先生为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
    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
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
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本议案
中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及提名均符合上述有关规定,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本届董
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邹支农先生为
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邹支农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朱
国栋先生、欧洋女士、王志弘先生、陈凯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以上人员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邹支农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
凯荣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邹支农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曹
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秘书陈凯荣先生提名,聘任杨朔女士、欧萌女士为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经董事会盖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0 日
附件
    1、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邹支农先生:1968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吉林工业大学本科学历,
机械设计及制造专业。1991年7月进入吉林省四平市鼓风机厂工作,历任技术科工程师、计
算机处工程师;1995年7月至2001年9月任四平大众电脑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10月至2004
年6月任苏州豪亿数码网络有限公司技术经理;2004年7月至2005年6月任苏州工业园区名展
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7月,通过公司控股股东的前身苏州天孚贸易有限公司与
朱国栋共同创办了本公司的前身苏州天孚精密陶瓷有限公司,并一直担任本公司(及本公司
前身)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日,邹支农先生通过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9,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56%。邹支农先生为第三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欧洋女士的
配偶,夫妇二人作为一致行动人,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邹支农先生与其他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邹支农
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
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朱国栋先生:1968年1月生,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本科学历,
焊接工艺及设备专业。1992年7月至1996年10月任上海空调总厂新产品开发工程师;1996年
10月至1999年6月任SharikatKian Tong Pte.Ltd.工程师;1999年6月至2006年3月任Aston
Air Control Pte.Ltd.工程师。2005年7月与邹支农共同创办本公司的前身苏州天孚精密陶
瓷有限公司。2005年7月至2011年9月任苏州天孚精密陶瓷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朱国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0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11%。
朱国栋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
《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欧洋女士:1968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学历,历
史学专业。1991年9月至2001年9月任吉林省四平市教育学院师训文科处讲师;2001年10月至
2005年6月任苏州豪亿数码网络有限公司经理;2005年7月至2011年9月历任苏州天孚精密陶
瓷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欧洋女士通过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7,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9%;通过苏州追梦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3,000,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450,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欧洋女士为第三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邹支农先生的配偶,夫妇二人作为一致行动人,
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欧洋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欧洋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志弘先生:1974年10月生,中国台湾居民,圣约翰大学本科学历,工业工程与管理专
业。2001年6月至2003年6月任台湾百富臣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制程工程师;2003年7月至2006
年5月任台湾富柏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造课长;2006年6月至2007年3月任台湾亿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制造部及管理部经理;2007年4月至2010年2月任野村精机(上海)有限公司协理,
2010年3月至2011年6月任苏州天孚精工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5月至2011年9月任苏州
天孚精密陶瓷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王志弘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2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2%。王
志弘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
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潘家锋先生:1980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化学工程与工
艺专业。2004年至2005年任华硕集团(百硕电脑)制程工程师,2006年至2007年任德宏电
子(苏州)有限公司品管主管,2008年至2015年任本公司研发中心副经理,现任本公司董
事、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潘家锋先生通过苏州追梦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82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
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鞠永富先生:1982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劳动与社会保
障专业。2005年7月至2008年5月历任华硕股份有限公司品保部工程师、质量体系负责人。2008
年6月至2011年9月历任苏州天孚精密陶瓷有限公司品保部主管、品保部经理,2011年9月至
2017年11月任公司监事、品保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品保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鞠永富先生通过苏州追梦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1,9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
    ZHOU, ZHIPING 先生:美国国籍,1954 年 11 月出生,博士学历。1993 年毕业于美国乔
治亚理工学院,获得博士学位。1993 年 12 月至 2005 年 3 月任美国乔治亚理工学院研究员;
2005 年 3 月至 2008 年 3 月任职于华中科技大学,担任教授;2008 年 3 月至今任职于北京
大学,担任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领域包括微电子、纳米光电子、硅基
光电子、光电子集成、光传感、及光通信等,2004 年被教育部聘为长江学者。承担过国家
基金委重点项目,科技部 973,863 项目,以及工业界支持的多个横向项目。主编出版物理
学书籍《硅基光电子学》。 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ZHOU, ZHIPING 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
的相关规定,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
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徐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 5 月出生,博士学历,教授。2003
年毕业于南京大学材料物理专业,获得硕士学位。2008 年 1 月毕业于英国南安普顿大学,
获得光电子专业博士学位。2009 年 1 月至今在南京大学工作,目前担任光电专业教授。现
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徐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
    罗正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 年 12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会计
学教授。1982 年 8 月至 1983 年 6 月任内江地区税务局教师;1983 年 7 月至 1985 年 12 月
任四川供销合作学校教师;1986 年 1 月至 1989 年 7 月任重庆大学财务处会计;1989 年 8
月至 1996 年 3 月任重庆建筑大学管理工程系教师;1996 年 4 月至今任苏州大学教授、博士
生导师。目前兼任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罗正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
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邹支农先生:见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朱国栋先生:见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欧洋女士:见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王志弘先生:见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陈凯荣先生:1982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毕业于南京大学商
学院,本科学历,拥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南京边城体育
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职务;2017年1月至2017年7
月任本公司证券法务部经理,2017年8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陈凯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相关规定,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
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曹辉先生:1976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西安交通大学会计学本科毕
业,中级会计师。曹辉先生先后在联茂集团、明光瑞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工作,历任财务
经理、财务总监职位。2016 年 2 月起在本公司财务部工作,2016年7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曹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相关规定,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
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杨朔女士:1979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拥有深圳证券交
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杨朔女士先后在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金
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证券事务代表、法务经理职务。2015 年 7 月起在本公司证
券部工作,2016 年 4 月起担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杨朔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
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欧萌女士:1987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拥有深圳证券交
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8 年 1 月在本公司财务部工作,2014 年 10 月起担
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欧萌女士通过苏州追梦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5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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