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11 月10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山西亚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宝投资\")通 知,亚宝投资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并以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票作为 换股标的。 截至本公告日,亚宝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194,934,8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77%。根据通知,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拟发行期限为三年,拟募集资金规模不 超过人民币5亿元,拟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 根据通知,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尚需获得监管部门的同意,最终的发 行方案将根据发行时市场状况确定。关于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及后续事项, 本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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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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