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11 月 8 日以通讯会形 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亲自出席 11 人,会议由董事长赵立 宝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关于向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借款 2 亿元的议案》。 详见 2017 年 11 月 11 日我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公司关联董事赵立宝、王静波、周家锋、卢超、霍言、张立忠回 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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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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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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