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修订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1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书面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
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
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吴培服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作出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
司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
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拟定了《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3,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1、 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目的及管理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3、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种类、来源、数量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4、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5、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禁售
期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6、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7、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和解除限售条件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8、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9、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及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1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程序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11、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12、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13、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已于同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二、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已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以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
项:
① 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
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
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
协议书》;
⑤ 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
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行使;
⑥ 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⑦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
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
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⑧ 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⑨ 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
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
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
⑩ 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
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
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
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
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
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
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 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
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
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
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购买宿迁市彩缘置业有限公司土地房屋建筑物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吴培服、吴迪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17 年 11 月 28 日上午 10:00 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董事会提请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