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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机场: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1-11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已于2017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7年11月15日(星期三)以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
加强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定于2017年11月15日(星期三)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702会议室以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1月15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4日-2017年11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交易时
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15:00至
2017年11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
    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8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
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7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1项,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议案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2、议案内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刊登在2017年10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
品的公告》。
    3、特别事项说明
    议案一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
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
      1.00                                                    √
                      品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股东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
件或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及股东帐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
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11月13日-2017年11月14日(8:30-11:30,13:30-
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1005室
    电话:0755-23456331
    传真:0755-23456327
    邮编:518128
    联系人:林俊、张建伟
    5、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89”,投票简称为“机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 9: 30—11: 30 和 13:00 —
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
     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见下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
   1.00                                                 √
                  财产品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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