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9年1月7日收到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来函,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根据福建省工商局的要求将名称变更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因此本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名称也相应变更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仅涉及名称变更,不属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1月8日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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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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