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安徽省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科高[2008]177号),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0834000017,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在三年有效期内(含2008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率。本公司将尽快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一月八日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
---|
公告日期:2009-01-09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