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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振业A: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1-10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股票代码:000006           公告编号:2017-050
      债券代码:112238            债券简称:15 振业债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
券简称:深振业A,证券代码:000006)自2017年9月11日开市起停
牌,并于2017年9月25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停
牌期满1个月后,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11日开市起继
续停牌1个月。
      公司原预计在2017年11月10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
资产重组信息,但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量大且具有一定的复杂性,
目前有关各方仍在就方案的具体内容进行积极磋商、论证,公司预计
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组预案。公司于2017年11月9日召开董事会,
并审议通过了申请继续停牌议案。因此,现公司申请证券继续停牌,
并承诺原则上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1)本次重组拟注入的标的资产初步确定为:深圳市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具备注入条件的科技园区等资产;
       (2)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控股股东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
       (3)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
       2、交易具体情况
       本次交易方案为我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前述标的资产,不涉及
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的具体交易方式仍在商谈中,尚未最终确定。
本次收购的标的资产与我公司同为深圳市国资委控制,本次交易完成
后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订重组框架或意向协议。
       4、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及工作情况
       本次重组涉及的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为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截至目前,审计机构
正在对标的公司财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机构正在就历史数据进行验
证并开展评估工作。
       5、本次交易涉及的事前审批情况
       根据本次交易性质,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批,在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的方案确定后,重组相关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
内部审议程序后报所涉及的监管机构审批。
    二、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及延期复牌原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各中介机构正在有序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
在公司停牌期间,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
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同时公司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对本次交易
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首次登记和申报。
    公司原预计在 2017 年 11 月 10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
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但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量大且具有一定的
复杂性,目前有关各方仍在就方案的具体内容进行积极磋商、论证,
公司预计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组预案。为保障本次工作的顺利进
行,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重大资产
重组和停复牌事项的相关规则,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
自 2017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1 个月。
    三、承诺事项
    公司本次申请继续停牌至 2017 年 12 月 8 日,若公司预计在继续
停牌的期限届满前不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方案的,公司将视
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事项。如拟继续推进重组,公司将在
原定复牌期限届满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组的议
案,且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3 个月。同时,公司承诺在股东大会通知
发出的同时披露重组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相关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
会上回避表决;并承诺公司证券因筹划各类事项的连续停牌时间自停
牌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若公司未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组的议案,或
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否决前述议案的,公司将及时申请股票复牌
并披露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
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
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
    四、必要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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