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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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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电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1-10
股票简称:经纬电材     股票代码:300120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之
               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
                              公司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
告书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负责人及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公告书
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3.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已出具承诺,
保证本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
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
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5.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
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6.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
件,以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
息提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投资者若对本公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
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7.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报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
的实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更新
后)》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已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董树林、张国祥、张秋凤、
                                      黄跃军、谢利锦、王天举、张世奕
                                                2017 年 11 月 9 日
                                目录
公司声明............................................................ 2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3
目录................................................................ 4
特别提示............................................................ 6
释义................................................................ 8
第一节   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 11
   一、经纬电材基本情况 ........................................... 11
   二、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11
   三、本次发行具体方案 ........................................... 14
   四、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23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 29
   六、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 30
   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股权分布仍旧符合上市条件 ............... 30
第二节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 31
   一、本次重组的实施过程,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相关债权债务处理以及
   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的办理状况 ................................... 31
   二、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 34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 34
   四、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
   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35
   五、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 35
   六、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 37
   七、募集配套资金的专户管理 ..................................... 38
   八、中介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 38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40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 40
   二、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及上市时间 ................. 40
   三、新增股份限售安排 ........................................... 40
第四节    持续督导 .................................................. 43
   一、    持续督导时间 ............................................ 43
   二、    持续督导方式 ............................................ 43
   三、    持续督导内容 ............................................ 43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45
   一、自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文以来至本上市报告书刊登前对公司产生
   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 ............................................. 45
   二、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 45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46
   一、备查文件目录 ............................................... 46
   二、相关中介机构联系方式 ....................................... 46
   三、备查地点 ................................................... 48
                                    特别提示
    1、经公司第三届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为 12.80 元/股,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
份的发行价格为 12.85 元/股。
    2、经公司第三届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新增股份数量为 89,985,809 股,其中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
对 方 合 计 发 行 股 份 数 量 为 48,560,138 股 , 配 套 融 资 部 分 发 行 股 份 数 量 为
41,425,671 股。
    3、本次配套融资部分募集资金总额为 532,319,894.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1,00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21,319,894.00 元。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发行人业务部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受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并出具《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
书》,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股东名册,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新股数量为 89,985,809 股(其中限售股数量为 89,985,809 股),非公开发行后
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294,531,785 股。
    5、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交易对方福瑞投资、恒达伟业、杰欧投资、新福恒、海宁新雷、汇信得、
青岛金石和海宁嘉慧分别作出承诺,
    (1)交易对方福瑞投资、恒达伟业作出承诺:“承诺人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而获得的经纬电材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月内,且根据《天津经纬电
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的约定向
经纬电材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前不转让,锁定期届满且前述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后根
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交易对方杰欧投资和新福恒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获得的经纬电
材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月内不转让,且根据《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向经纬
电材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前不转让,锁定期届满且前述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后根据中
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3)交易对方海宁新雷和汇信得承诺:① 如截至取得本次交易所发行对价
股份之日,承诺人持有新辉开股权未满 12 个月(从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之日起算),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完成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得转让,三十六个月后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② 如
截至取得本次交易所发行对价股份之日,承诺人持有新辉开股权已满 12 个月(从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算),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
份自发行完成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十二个月后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
的有关规定执行;
   (4)交易对方青岛金石和海宁嘉慧作出承诺:“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
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完成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十二个月后根据中国证监
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募集配套融资认购方西藏青崖、海宁新雷、海宁瑞业和自然人卫伟平分别作
出承诺,西藏青崖于本次交易中认购上市公司配套融资所取得的新增股份,于该
等股份上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内不对外转让,六十个月后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海宁新雷、海宁瑞业和自然人卫伟平作出承诺:“承
诺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
让,三十六个月后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由于经纬电材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导致本次交易
对方增持的经纬电材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若上述锁定股份的承诺与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的,协议各方将
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期约定进行相应调整。
   6、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294,531,785 股,其中,社会
公众股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5%以上,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股票上市交易条件的规定。
   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上市日为 2017 年 11 月 14 日。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在上市日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般性释义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经
                          指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120
纬电材
新辉开/标的公司/标的资
                          指   新辉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产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收购新辉
                          指
交易                           开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新辉开 100%股权
                               新辉开原股东永州市福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永州恒达伟业商业
                               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海宁嘉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浙江海宁新雷盈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永州市新福
交易对方                  指
                               恒创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
                               永州市杰欧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萍乡市汇信得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本次交易配套融资认购方西藏青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配套融资认购方            指   伙)、浙江海宁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海宁新雷盈
                               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自然人卫伟平
                               上市公司拟向 4 名配套融资认购方以锁价方式发行股份募集本次
配套融资                  指   重组的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以发
                               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福瑞投资                  指   永州市福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恒达伟业                  指   永州恒达伟业商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杰欧投资                  指   永州市杰欧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金石                  指   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
海宁嘉慧                  指   浙江海宁嘉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宁新雷                  指   浙江海宁新雷盈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汇信得                    指   萍乡市汇信得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新福恒                    指   永州市新福恒创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西藏青崖                  指   西藏青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宁瑞业                  指   浙江海宁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宁盈创                  指   海宁盈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反垄断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天风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指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观韬、律师、法律顾问      指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审计机构、会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计师
中和评估、评估机构         指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向永州市福瑞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永州恒达伟业商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永州市
                                杰欧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浙江
资产的发行价格/                 海宁嘉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海宁新雷盈创投资合伙
                           指
每股认购价格                    企业(有限合伙)、萍乡市汇信得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永
                                州市新福恒创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发行 48,560,138
                                股上市公司股份,收购其持有的新辉开 100%股权之价格即 12.80
                                元/股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价格/每股认购价格      指
                                而进行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价格,即 12.85 元/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本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指
购买资产协议》                  买资产协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本公司与交易对方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发
                           指
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公司与新辉开股东福瑞投资、恒达伟业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     指
                                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
                                本公司与新辉开股东福瑞投资、恒达伟业、杰欧投资、新福恒于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
                           指   2017 年 4 月 28 日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
充协议》
                                预测补偿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书》
《股份认购协议》           指   本公司与配套融资认购方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本公司与配套融资认购方西藏青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指   伙)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
协议之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重组办法》
《重组若干规定》、《重组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规定》
《创业板证券发行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
《格式准则 26 号》         指
                                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创业板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范运作指引》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
《暂行规定》               指
                                暂行规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评估基准日/基准日          指   2016 年 7 月 31 日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     指   经纬电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
交割日                 指   标的资产全部过户至经纬电材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日
过渡期间               指   标的资产审计/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之间的期间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最近一年               指   2016 年
最近三年/三年/报告期   指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
   若本报告书表格中出现总计数与分项数值总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一、经纬电材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ianjin Jingwei Electric Wire Co.,Ltd.
    注册地址:天津市津南经济开发区(双港)旺港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董树林
    董事会秘书:张秋凤
    注册资本:204,545,976 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股票简称:经纬电材
    股票代码:300120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2010 年 9 月 17 日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2712847285B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电线、电缆、有色金属材料、绝缘材料、矽钢
片、电抗器***。
   二、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福瑞投资
等 8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新辉开 100%股权,并采用锁价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
本次重组的配套资金。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配套融资互为前提,
如最终配套融资未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准或未能实施,则本次发行股份即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亦不实施。方案概述如下: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向新辉开股东永州市福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 21,389,085 股上
           市公司股份,并支付现金 449,643,345 元,收购其持有的新辉开 58.28%股权;向
           永州恒达伟业商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行 5,167,256 股上市公司股份,并支
           付现金 170,076,549 元,收购其持有的新辉开 19.03%股权;向浙江海宁新雷盈创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海宁嘉慧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永州市杰欧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永州市新福恒创业科技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萍乡市汇信得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发行
           22,003,797 股上市公司股份,收购其持有的新辉开 22.69%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将持有新辉开 100%股权,新辉开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中和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和评报字(2016)第 BJV3050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7 月 31 日,新辉开 100%股东权益收益法下的评估
           价值为 124,128.97 万元,市场法下的评估价值为 183,673.70 万元;评估结论采用
           收益法评估结果,即为 124,128.97 万元,该评估值较新辉开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账
           面值 32,395.60 万元增值率为 283.17%。基于上述评估结果,标的资产新辉开 100%
           股权估值为 124,128.97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上市公司收购新辉开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24,128.97 万元。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中,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支付对价的具体
           情况如下表:
交易金额                    出让标的公司        股份对价          现金对价        取得上市公司股
                交易对方
(万元)                      股权比例            (元)            (元)          份数量(股)
                福瑞投资       58.28%               273,780,288     449,643,345         21,389,085
                恒达伟业       19.03%                66,140,881     170,076,549          5,167,256
                海宁新雷        4.85%                60,202,550               -          4,703,324
                青岛金石        4.31%                53,499,586               -          4,179,655
124,128.97      海宁嘉慧        4.31%                53,499,586               -          4,179,655
                杰欧投资        4.21%                52,258,296               -          4,082,679
                 新福恒         3.00%                37,238,691               -          2,909,272
                 汇信得         2.01%                24,949,923               -          1,949,212
                  合计         100.00%              621,569,801     619,719,894         48,560,138
    上述现金对价 619,719,894 元中,由上市公司以本次重组的配套融资支付
517,319,894 元,剩余 10,240 万元由上市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上市公司
以配套融资支付的 517,319,894 元中,于标的资产交割完成且本次交易的配套融
资到账后 30 日内(两者以孰晚发生者为准),一次性向恒达伟业全额支付本次交
易的现金对价 170,076,549 元,并在上述期限内向福瑞投资支付 347,243,345 元现
金对价。剩余 102,400,000 元现金对价按照如下安排分期向福瑞投资支付:公司
于标的资产交割完成且本次交易的配套融资到账(两者以孰晚发生者为准)当年
12 月 31 日前向福瑞投资支付现金对价 30,000,000 元,于标的资产交割完成且本
次交易的配套融资到账次年 12 月 31 日前向福瑞投资支付现金对价 30,000,000
元,于标的资产交割完成且本次交易的配套融资到账第三年 12 月 31 日前向福瑞
投资支付现金对价 42,400,000 元。
       福瑞投资等 8 名交易对方所持新辉开 100%股权已于 2017 年 8 月 8 日全部过
户至经纬电材名下,新辉开已变更成为经纬电材的全资子公司。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本次重组的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采用锁价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本次重组的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配套融资”),发行对象为西藏青崖、海宁瑞业、海宁新雷和自然人卫伟平。本
次配套融资总额 532,319,894 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
交易价格 621,569,801 元的 100%。本次配套融资的具体发行对象和认购情况如
下:
             发行对象/认购人                 认购金额(元)         发行数量(股)
                西藏青崖                             266,159,947            20,712,836
                海宁瑞业                             135,000,000            10,505,836
                 卫伟平                               81,159,947                6,315,949
                海宁新雷                              50,000,000                3,891,050
                  合计                               532,319,894            41,425,671
       本次募集的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部分现金对价及部分中介机构
费用。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1                支付本次交易部分现金对价                         517,319,894
         2                     支付部分中介费用                             15,000,000
                     合计                                     532,319,894
    本次交易中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两次发行,
分别定价。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互为前
提,共同构成本次交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中任何一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或
核准(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或核准),则本次交易自始不生效。
   三、本次发行具体方案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价格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
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上市公司本次选用定
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市场参考价的计算方
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的
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的定价原则为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结果为不低于
12.74 元/股。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价格为 12.80 元/股。
    2、配套融资发行价格
    根据《创业板证券发行暂行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其控制的关联方以及董事会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以不低于董事会作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或者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
价的百分之九十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上市
交易。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为定价基准日
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按照相关公式计算结果为 12.85 元/股。
    3、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
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除此之外,公司董事会决议未设定其他发行价格调整方案。本次发行股份定
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反映了市场定价的原则,定价合理,有利于保护
上市公司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发行数量
    根据交易各方约定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对价支付方式、股份发行价格,本
次交易中购买资产部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 48,560,138 股。
    同时,上市公司拟向 4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532,319,894 元,根据上述融资上限及 12.85 元/股的配套融资发行价格,配套融
资发行的股份数量为不超过 41,425,671 股。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合计发行不超过 89,985,809 股,占交易完成后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 30.55%,具体如下:
      类型                     发行对象/认购人           发行数量(股)
                                  福瑞投资                     21,389,085
                                  恒达伟业                      5,167,256
                                  海宁新雷                      4,703,324
                                  青岛金石                      4,179,655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海宁嘉慧                      4,179,655
      部分
                                  杰欧投资                      4,082,679
                                   新福恒                       2,909,272
                                   汇信得                       1,949,212
                                    小计                       48,560,138
                                  西藏青崖                     20,712,836
  配套融资部分                    海宁瑞业                     10,505,836
                                   卫伟平                       6,315,949
                                 海宁新雷                      3,891,050
                                   小计                       41,425,671
                        合计                                  89,985,809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
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四)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 2017 年 11 月 14
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在 2017 年 11 月 14
日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五)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自股份上市之日
起开始计算,限售安排具体如下: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锁定承诺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福瑞投资、恒达伟业作出承诺:“承诺人因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而获得的经纬电材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月内,且根据《天
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
的约定向经纬电材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前不转让,锁定期届满且前述补偿义务履行
完毕后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杰欧投资和新福恒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获得的
经纬电材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月内不转让,且根据《天津经纬电材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
向经纬电材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前不转让,锁定期届满且前述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后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海宁新雷和汇信得承诺:
    1、如截至取得本次交易所发行对价股份之日,承诺人持有新辉开股权未满
12 个月(从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算),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
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三十六个月后根据中国
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如截至取得本次交易所发行对价股份之日,承诺人持有新辉开股权已满
12 个月(从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算),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
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完成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十二个月后根据中国证监
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青岛金石和海宁嘉慧作出承诺:“承诺人在本次交易
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完成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十二个月后根据
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由于经纬电材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导致本次交易
对方增持的经纬电材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若上述锁定股份的承诺与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的,协议各方将
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期约定进行相应调整。
    2、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西藏青崖承诺:“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取
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完成之日起六十个月内不得转让,六十个月后根据中国
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融资认购方海宁新雷、海宁瑞业和自然人卫伟平作出
承诺:“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得转让,三十六个月后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由于经纬电材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导致本次交易
对方增持的经纬电材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若上述锁定股份的承诺与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的,协议各方将
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期约定进行相应调整。
    (六)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七)发行对象情况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为福瑞投资、恒达伟业、海宁新雷、青岛金
石、海宁嘉慧、杰欧投资、新福恒和汇信得,基本情况如下,
    (1)永州市福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                          永州市福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凤凰园谷源东路 8 号
主要办公地点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凤凰园谷源东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                                    陈建波
  注册资本                                   7,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4 年 12 月 12 日
注册号/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
                 商业项目投资;财务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及市场营销策划。(不
  经营范围       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
                 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永州恒达伟业商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                     永州恒达伟业商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注册地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凤凰园九嶷大道与谷源路交汇处四栋 201
主要办公地点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凤凰园九嶷大道与谷源路交汇处四栋 201
 法定代表人                                    吕敬崑
  注册资本                                   200 万美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4 月 23 日
注册号/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
                 以自有资产进行财务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及市场营销策划。 不
  经营范围       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
                 信用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浙江海宁新雷盈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浙江海宁新雷盈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             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经都二路 2 号经编大楼 1 层 108-2 室
 主要办公地点          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经都二路 2 号经编大楼 1 层 108-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浙江海宁盈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王宝玉)
  认缴出资额                                    2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11 月 30 日
   合伙期限                   2015 年 11 月 30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9 日止
注册号/统一社会
                                       91330481MA28A32K7Y
    信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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