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信国安葡萄酒业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
的问询函》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9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信国安葡萄酒业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相关议案。并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进行了披露。
2017 年 11 月 3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信国安葡萄酒
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
证公函[2017]228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 2017 年 10 月
10 日之前,针对《问询函》所述问题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书面回复并对
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4 日披露的临时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58 号)。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按照《问询
函》的要求进行逐项落实。鉴于《问询函》中涉及的部分事项正在进一步
补充和完善,并需相关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意见,因此相关工作无法在 2017
年 11 月 10 日前完成。公司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积极组织有关各方按照《问询函》的要求落实相关
意见,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补充和完善,尽快完成对《问询
函》的回复,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公司股票
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将根据相关
规定通过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