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普通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8 日收
到控股股东深圳市瑞莱嘉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莱嘉誉”)通
知,瑞莱嘉誉于 2017 年 11 月 8 日召开了合伙人会议,会议同意普通合伙人暨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前海瑞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莱基金”)将
其持有合伙企业 0.0167%的财产份额按照 10 万元价格转让给张琲。
自上述财产份额转让完成之日起,张琲对上述受让的瑞莱嘉誉财产份额享
有所有权及相关的权益,并同意遵守瑞莱嘉誉的有限合伙协议,承担普通合伙
人的义务,享有相应权利。
转让前,瑞莱嘉誉的权益情况如下: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金额(万元) 财产份额
瑞莱基金 普通合伙人 10 0.0167%
北京州际田
野投资咨询 有限合伙人 60,040 99.9833%
有限公司
转让后,瑞莱嘉誉的权益情况变更为: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金额(万元) 财产份额
张琲 普通合伙人 10 0.0167%
北京州际田
野投资咨询 有限合伙人 60,040 99.9833%
有限公司
此次转让价格与瑞莱基金的实际出资额一致,为原价转让,不存在溢价或
折价情形。此次转让的目的是为了缩减控股股东的决策流程,提高决策效率,
进一步加强实际控制人的控制力、稳固控制结构。
瑞莱嘉誉将根据本次变更情况办理相应工商变更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张琲。本次变更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结构发生
变化,也不会对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