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炎黄物流”、“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09年1月6 日在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9年1月3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电话落实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为曾东江先生、李世界先生、卢珊女士、王宏先生、肖昌先生、周振清先生、孙盘兴先生 (独立董事)、朱建忠先生(独立董事)、张国和先生(独立董事)。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表决,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暨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调整的议案》。
在公司于2008年12月29 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后,为了获得最广泛的股东基础,在公司董事会的协助下,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通过热线电话、走访投资者等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在吸纳广大流通股股东意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经非流通股股东提议,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原对价方案为:“炎黄物流以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定向转增4.16 股,相当于每 10 股流通股获得2.82 股的对价,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量不变。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调整后的对价方案为:“炎黄物流以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定向转增 4.46 股,相当于每 10 股流通股获得 3股的对价,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量不变。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详细内容见《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 )。鉴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故本议案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实施,即含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议案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经参加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外,同时还须获得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特此公告。
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零九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