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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华录: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1-07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
议于 2017 年 11 月 7 日(星期二)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
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建国先生主持,公司监
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北
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关联董事赵新勇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关联董事赵新勇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为具体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相关事宜向董事会授权,授权事项包括: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确认激励对象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
确定标的股票的授予价格;(2)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
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3)对激励对象的解
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
励对象办理解锁的全部事宜;(4)授权董事会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5)授权董事会决定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中止、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
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6)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7)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
关的协议;(8)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9)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
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
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
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办理因激励计划实施导致股本变动涉及的《公司章程》的修
订、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
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关联董事赵新勇回避表决。
    以上三项议案尚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有关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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