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诉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湘火炬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2月10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六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了会议,代表股份279708751股,占总股本93628.656万股的29.87%。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并经株洲市公证处公证,大会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湘火炬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的议案》。
为了使公司名称能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同意将公司名称更名为“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简称不变,仍为“湘火炬A”,股票代码为“000549”。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
(同意279708751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办理核准及更名等具体手续。所有手续完成,并启用新名称时,公司将另行公告。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陈金山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湘火炬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公司本次会议股东及代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湘火炬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四年二月十日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湘火炬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