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天意影视4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7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公司关于收购天意影视 4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7-047),现将公告中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原公告中(五)业绩承诺及补偿中
(5)超额奖励
利润补偿期届满后,若天意影视在利润补偿期内累计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
超过上述累计的利润承诺数,鹿港文化将计提管理层专项奖金,向利润补偿期满
后还继续在天意影视留任的管理层人员进行现金奖励,激励金额为:累计实现的
经审计的净利润-累计的利润承诺数×40%。具体发放方案将在利润补偿期结束后
由天意影视董事会审议通过。
现更正为:
(5)超额奖励
利润补偿期届满后,若天意影视在利润补偿期内累计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
超过上述累计的利润承诺数,鹿港文化将计提管理层专项奖金,向利润补偿期满
后还继续在天意影视留任的管理层人员进行现金奖励,激励金额为:(累计实现的
经审计的净利润-累计的利润承诺数)×40%。具体发放方案将在利润补偿期结束
后由天意影视董事会审议通过。
除上述内容外,原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公司对上述失误给投资者带来的不变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