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股份减持计划
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叶琼玖女士和于浩淼先生、持股 5%以上
股东上海凯士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士奥”)、董事王进先生的《股
份减持计划告知函》;2017 年 7 月 15 号公司发布《关于部分持股 5%以上股东、
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对该项减持计划进行
了披露。
一、股东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叶琼玖女士、于浩淼先生、王进先生、凯士奥因自身资金需要,拟于减持计
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 2017 年 8 月 5 日至 2018 年 2
月 4 日期间,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2,942,368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7.99%),减持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 2017
年 7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部分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17-018)
二、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截至
2017 年 11 月 4 日,披露的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就相关减持计划实
施进展情况说明如下:自 2017 年 8 月 5 日至 2017 年 11 月 4 日期间,叶琼玖女
士、于浩淼先生、王进先生、凯士奥均未发生减持公司股票,其减持计划尚未实
施。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叶琼玖女士、于浩淼先生、王进先生、凯士奥将严格按照最新相关法律法
规及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2.叶琼玖女士、于浩淼先生、王进先生、凯士奥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
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
易峥先生。
特此公告!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