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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弘股份: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1-07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 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 2017-126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
划资产收购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
司股票(证券 简称:中弘股份,证券代码:000979)已于 2017 年 9
月 7 日开市起停牌。根据公司与有关各方初步论证、协商,本次筹划
事项初步确定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公司控股股东中弘卓业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弘卓业”)或其下属子公司持有位于三亚的资
产,并初步判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需要按照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履行相关程序。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9 月 21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9 月 7 日、2017
年 9 月 14 日、2017 年 9 月 21 日、2017 年 9 月 28 日、2017 年 9 月
29 日、2017 年 10 月 13 日、2017 年 10 月 20 日、2017 年 10 月 27 日、
2017 年 11 月 3 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
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101)、《关于筹划重大
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03)、《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106)、《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07)、《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9)、《关于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14)、《关于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16)、《关于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18)、《关于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20)。
    由于预计无法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后 2 个月内(即 2017 年 11 月
7 日前)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并申请公司股
票复牌,根据深交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9 号:上市公司停
复牌业务》规定,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因此,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1 月 7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承诺原则上公司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3 个月。
    一、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标的资产为三亚鹿洲实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鹿洲实业”)100%股权。鹿洲实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三亚鹿洲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 年 6 月 7 日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小东海路 6 号 B 栋 206 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200MA5RCWR80H
    法定代表人:詹琰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
理,房屋装饰装修,酒店建设经营与管理,园林绿化工程,贸易,建
筑材料销售,旅游开发建设与经营,文化传播,游艇码头开发与经营,
港口码头建设与经营,婚庆服务,餐饮服务,会议服务。
    鹿洲实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天津世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具体情况详见
2017 年 11 月 3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公司 2017-122
号公告。
    2、交易方式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基本方案为: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
方式购买鹿洲实业 100%股权,交易拟分两步完成,基本情况如下:
    第一步:中弘卓业新设全资子公司中弘卓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卓业控股”),卓业控股拟受让海南新佳旅业开发有限公司持有
的鹿洲实业 100%股权,目前股权转让相关手续正在进行中。本次股
权转让完成后,卓业控股将持有鹿洲实业 100%股权。
    第二步:本公司拟向卓业控股发行股份,购买卓业控股持有的鹿
洲实业 100%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更。
    3、与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公司与中弘卓业已于停牌前签署资产收购意向书,停牌以来,公
司持续推进与中弘卓业就具体交易方案、交易协议等内容的沟通协
商,截至目前,尚未签署其他交易相关协议。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
    目前已聘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
立财务顾问,并聘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亚太(集团)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瑞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分别
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法律、审计、评估服务。
    5、本次交易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各方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等有关规定,努力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
    1、公司自停牌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
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
    2、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每五个交易日披
露一次该事项进展公告
    3、公司组织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律师等中介机构对标
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 审计、评估等工作,目前该工作仍在进行中。
    三、申请延期复牌的原因
    鉴于标的资产目前尚未过户至卓业控股名下,且标的资产的审计
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涉及的内容仍需进
一步完善,预计无法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停牌后 2 个月内(即
2017 年 11 月 7 日前)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
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为保障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公司股价异
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11 月 7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
将加快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
    四、承诺事项
    若公司预计在继续停牌的期限届满前不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
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公司将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推进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如拟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
司将在原定复牌期限届满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继续停牌筹划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且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3 个月。同时,公司
承诺在股东大会通知发出的同时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的
主要内容,相关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并承诺公司证券
因筹划各类事项的连续停牌时间自停牌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若公司未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继续停牌筹划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议案,或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否决前述议案的,公司将及
时申请股票复牌并披露是否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以
及对公司的影响。
    若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或者公司申请股票
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后仍未能披露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公司承诺自
披露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
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对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公司将尽快
完成相关工作,并在停牌期间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本公
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
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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