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目 录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议案一: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调整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6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确保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在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力,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参加大会的股东请准时到达会场,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
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
东大会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二、与会者要保持会场正常秩序,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
至静音状态,不要大声喧哗。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四、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在会议登记日向公
司登记。登记发言的人数一般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先安排持股数
多的前十位股东,发言顺序亦按持股数多的在先。
五、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向
公司工作人员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始得发言。
六、股东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在会议登记日向公司登记。
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
答股东的问题。全部发言及回答问题的时间控制在 20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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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为提高大会议事效率,现场会议在股东就本次大会议案相关
的发言结束后,即进行大会表决。
八、表决方式
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股东出席大会现场会议或参加网络投票,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即一股一票。
(一)本次大会的现场会议采取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股东在
现场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
权”、“回避”四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
为弃权。
(二)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
票平台。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或同一股份在网
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议案的表
决结果需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现场投票表决完
毕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将现场投票结果上传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
公司,暂时休会,待从该公司信息服务平台下载现场与网络投票合并
结果后复会。
九、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会议不发放礼品。
十、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
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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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2017 年 11 月 15 日 14:30
三、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 406 号港口中心 2706 会
议室
四、会议主持人:蔡锦龙副董事长
五、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参加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
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介绍参加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
(二)宣布本次会议议案表决方式
(三)推选计票、监票代表(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
(四)审议各项议案
1.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广
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调整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
案》。
(五)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六)股东投票表决
(七)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八)休会 15 分钟
(九)宣布表决结果及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等签署会议记录、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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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15 日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议案一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17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广州港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被财政部
责令自 2017 年 5 月 23 日起暂停承接新的业务,在 2 个月内完成整改
并提交整改报告,经验收合格才可恢复承接证券业务,6 月 28 日,
公司发布《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补
充公告》,决定“公司将暂缓与立信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并视
情况再聘请立信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届时,公司将就聘请 2017 年
度审计机构事项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立信整改情况及核查结果,财政部、证监会于 2017 年 8 月
印发《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整改工作核查情况及
处理决定的通知》(财会便[2017]38 号),“同意立信自 2017 年 8 月
10 日起恢复承接新的证券业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时考
虑立信往年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质量及服务表现,公司拟继续聘请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并拟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根据审计业务实际确定公司
2017 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现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15 日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议案二
关于调整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广州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考虑到公司独立董事承担的相应职责及其对公司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发挥的重要作用,同时结合公司实际并参考同行业、同
地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等相关因素,为了更好地体现独立董
事的责、权、利平衡,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 80,000 元/年(税
前)调整为 120,000 元/年(税前),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现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