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召开了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瑞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上述议
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
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批准,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能力,能够独立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审计,满足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