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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深宝A: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停牌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1-06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暨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简称:深深宝 A、深深宝 B,代码:
000019、200019)自 2017 年 8 月 22 日开市起停牌,并于 2017 年 9 月 5
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
    公司原预计在累计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内,即在 2017 年 11 月 22 日
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现公司预计无法在上
述期限内披露重组方案,经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在 2017 年 11 月 21 日召开股东大会审
议继续停牌事项,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 6 个月。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为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粮集团)的全部股权。
    深粮集团是深圳市属大型粮食企业,集粮食流通、加工、储存、贸
易以及相关产业经营为一体,主营业务包括有粮食贸易加工、粮食储备
服务、粮油技术服务等。
       深粮集团目前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
       2、交易具体情况
       本次交易方案初步拟定为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资产,并视情
况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的具体交易方式仍在商谈中,尚未最终确定。
本次收购的标的资产与本公司同为深圳市国资委控制,本次交易完成后
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获深圳市国资委深国资委函(2017)766 号
文进行批复。公司与相关方将就本次重组方案的具体细节进一步磋商,
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标的资产定价、交易对价支付方式、
股份发行价格及数量、交易审批和程序等。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署附
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等文件。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及进展情况
       本次重组事项涉及的独立财务顾问为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
机构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法律顾问为金杜律师事务
所,评估机构为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目前,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中:
       (1)审计机构正在对标的公司财务数据进行审核。
       (2)评估机构就历史数据进行验证并开展评估工作,同时准备评估
报告附注。
       (3)法律顾问正对标的公司及交易对方等涉及的法律问题开展尽职
调查,草拟法律意见书、与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等法律性文件。
       (4)独立财务顾问根据证监会要求开展对标的公司的专项核查,并
同步起草本次交易的相关公告性文件初稿。
    5、本次交易涉及有权部门审批情况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确定后,本公司与
相关方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后报所涉及
的监管机构审批。
    二、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及延期复牌原因
    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并就涉及的相关问题作进一步论证、沟通,截至目前,本次重组方案仍
在筹划推进中。同时,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至少每 5 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进展公告,并对本次重组事项涉
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
    公司原预计在 2017 年 11 月 22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
资产重组信息,但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量较大且重组方案尚需进一
步协商、完善和论证,预计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
次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
司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在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1 月 22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原则上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累计停牌
时间不超过 6 个月,即预计将在 2018 年 2 月 22 日前按照相关要求披露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三、公司继续停牌期间的安排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加快工作进度,积极推进重组项
目进展,争取在 2018 年 2 月 22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
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四、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自停牌以
来,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相关要求编制和披
露重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信息披露真实。公司及有关各方正按计划积
极推进相关重组事宜,停牌 6 个月内复牌具有可行性,但考虑到本次重
组的复杂性,为了保障本次重组的顺利推进和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特申请继续停牌,申请继续停牌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万和证券将
督促公司继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遵守相关规定及承诺,在本次重
组各项工作完成之后,及时公告本次重组相关文件,并在相关信息披露
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后申请复牌。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申请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上
述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承诺及风险提示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继续停牌筹划重组事项的议案,公司将
及时申请股票复牌并披露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
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如果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 3
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
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 3 个月的,公司承
诺自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日起至少 2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
    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
展公告。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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