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12422 债券简称:16 飞马债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日前接到控股股
东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投资”)函告,获悉其持有本公司的部
分股份解除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解除质押 本次解除质
股东
大股东及一 股数 质押开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押占其所持
名称
致行动人 (万股) 股份比例
飞马 国信证券股
是 3,513.90 2015.6.1 —— 4.38%
投资 份有限公司
注:①飞马投资办理业务初始质押予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股份为 1,590 万股,
本公司于 2016 年 6 月、2017 年 7 月实施了 2015 年度、2016 年度权益分派,该质押股份在
除权除息后增至 3,513.90 万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飞马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 801,388,89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的 48.48%;累计质押股份为 678,905,500 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84.72%,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1.07%。
三、备查文件
1、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告知函;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易清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