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于2017年11月3日在公司二楼大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
于2017年10月31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
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锦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投票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为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600 万元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闲置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
况下,监事会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 4,9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用以购买安全性高、风险低、本金有保障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