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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冠股份: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未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1-04
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未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议案,公司拟向福建卓丰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卓丰投资”)出
售其持有的深圳市旺鑫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鑫精密”)的92%股权,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具体方案详见公司
2017年11月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北京汇冠新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关于首
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公司测
算了本次重组完成前后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的影响
    根据汇冠股份 2016 年度审计报告、2017 年 1-7 月财务报表及经中兴财光华
会计师事务所审阅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重组完成前后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度1-7月              2016年度
       重组完成前                  -0.07                    0.56
   重组完成后(备考)              0.12                     0.20
    本次交易完成后,2016 年度每股收益的每股收益下降幅度较大。提醒投资
者关注本次交易存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二)应对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当年,上市公司若出现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公司拟采取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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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填补措施,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1、整合公司业务结构,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将依据新战略确定的业务发展逻辑,采取内涵式增长与外延式扩张并举
的方式持续推进业务布局。围绕整合或联盟部分优质的教育内容提供商、教育服
务提供商的拓展方向,秉承“教育+科技+资本”的投资理念,通过参股、并购、孵
化、培育等方式,围绕智能教育装备、教育服务及内容、互联网教育等教育领域
进行投资,推动公司“智能教育生态圈”战略的快速、全面落地。
    2、进一步完善现金分红政策,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上市公司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为更好的
保障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
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护
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
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承诺对本人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提名与薪酬委
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
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1-4-3-2
    7、承诺严格履行本人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承诺人违反本人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承诺人将按
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
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
东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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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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