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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交易事项公告
公告日期:2009-01-05
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交易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为落实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浦府[2003]第 140 号)文件精神,经(沪浦计投[2003]211 号)和(沪浦发改投[2008]106 号)文件批准,金桥镇人民政府对金东原工业小区进行规划调整,实施拔点搬迁,解决城中厂问题。上海金桥集体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受金桥镇人民政府委托,对上海远东制药机械总厂及其下属金桥分厂实施协议动拆迁。为此,上海远东制药机械总厂就位于浦东新区的企业动迁补偿事宜,与上海金桥集体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远东制药机械总厂金桥分厂签署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交易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本次交易为远东药机的发展提供了契机,有利于提升企业经营能力和持续发展。 
     一、交易概述 
     上海远东制药机械总厂金桥分厂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金业路777 号,是本公司下属企业上海远东制药机械总厂与原上海市川沙县金桥乡工业公司的联营企业,其中,上海远东制药机械总厂持有 73.3%的股权,主要生产制药机械、化工机械、工业搪瓷反应罐非标准设备制药仪器仪表等产品。目前由于该企业所处的地块被纳入上海浦东新区的开发规划,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该地块实施动拆迁,因此上海远东制药机械总厂金桥分厂已无法在该地块上继续进行生产经营。上海远东制药机械总厂、上海远东制药机械总厂金桥分厂于 2008  年 12 月31  日与上海金桥集体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甲方:上海金桥集体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宝兴 
     乙方:上海远东制药机械总厂金桥分厂 
     法定代表人:姚雪宝 
     丙方:上海远东制药机械总厂 
     法定代表人:陈沪生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乙方座落于浦东新区金业路 777号内的土地及全部建筑物,土地使用面积 30886 平方米,建筑面积25334.28 平方米。 
     根据上海东洲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估价报告(沪东洲房估报字(2008)B010041号)估价,至 2008 年 5 月31  日,该地块上所涉及到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相应土地使用权及停产、停业损失动拆迁补偿估价结果为 6855.82万元,其中,房屋建(构)筑物的评估值为2352.37 万元,设备的补偿费用为269.66万元,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值为 3286.27万元,停产及停产损失补偿的评估值为 
947.52 万元。上海远东制药机械总厂的房屋使用补偿费为 1500 万元。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同意以货币形式进行协议拆迁补偿安置,乙方可分得7300 万元,丙方可分得 1500 万元,乙方及丙方共可获得拆迁补偿安置款 8800 万元。 
    2、乙方及丙方应力争在2010 年 8 月31  日前全部搬离金业路777 号(最迟不得超过2010 年 10 月31  日),将所有建筑物及场地腾空后完整移交甲方,并付清水、电、煤气、通讯、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等各项费用。如因乙、丙方在搬迁过程中涉及另选新址建造新厂,遇上海市土地招拍挂程序因素,而延迟乙方或丙方获取新址土地,影响最终搬迁时间,则乙、丙方将专题向甲方报告,本协议的承担违约责任期限应相应顺延。但顺延的时间乙方应继续向甲方支付原联营协议协定的包干费。乙、丙方应尽一切努力,力争按本协议的约定尽快完成搬迁。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交易,上海远东制药机械总厂及其金桥分厂按补偿协议将获得动迁补偿款 8800 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土地建造新的生产基地、机器设备的添置更新,员工的分流安置以及其他相关税费。本次交易为远东药机的发展提供了契机,有利于提升企业经营能力和持续发展。该交易事项全部完成后,预计可给远东药机带来2000 余万元的收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四届四十次董事会决议 
    2、上海东洲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估价报告(沪东洲房估报字(2008)B010041 号) 
    3、《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 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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