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5 届董事会2008年度第14 次会议于2008 年12 月20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08 年 12 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何福龙董事长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讨论,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总裁择机处置公司所持海通证券股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所持有的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800,000 股股权、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4,701,714 股股权均已上市流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证券市场情况以及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择机处置上述金融资产。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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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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