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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维高新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1-04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时 间:2017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14:00
地 点:公司办公楼东三楼会议室
主持人:吴福胜先生
※ 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总数
一、宣读《会议规则》
    对《会议规则》进行表决(举手方式)
二、宣读《关于总监票人和监票人的提名》
    对《提名》进行表决(举手方式)
三、审议《关于吸收合并安徽皖维膜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蒙维科技增资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董事、独立董事。
六、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
    会监事
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并填写表决票、投
    票,律师和监票人负责监票、收集表决票和统计现场表决数
    据
八、工作人员将现场投票数据上传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
九、接收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回传的最终统计结果
十、总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十一、律师宣读关于本次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二、宣读本次大会决议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根据《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安徽皖维
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
股东大会的会议规则。
    一、会议的组织方式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
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
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14 时;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三)上午 9:30
-11:30,下午 13:00-15:00。
    3、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是:2017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五)
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本次会议行使《公司法》和《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
    二、会议的表决方式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按其所代表的
有表决权股份的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2、本次会议共审议四项议案,其中《关于吸收合并安徽皖
维膜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和《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蒙维科技增资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和《关
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3、本次会议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和《关于公
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投票选
举方法如下:
    (1)在选举非独立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拥有的有效投票权等于
其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6 人)的乘积。
股东既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分别投票给不同的董事候选人
(但累计数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效投票权总数),也可以把所有的
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某一位董事候选人。
    (2)在选举独立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拥有的有效投票权等于
其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乘以应选独立董事人数(3 人)的乘
积。股东既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分别投票给不同的独立董事
候选人(但累计票数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效投票权总数),也可以
把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某一位独立董事候选人。
    (3)在选举监事时,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
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乘以应选监事人数(2 人)的乘积。股东既可
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分别投票给不同的监事候选人(但累计票
数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效投票权总数),也可以把所有的投票权集
中投票选举某一位监事候选人。
    4、参加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
果为准。
    5、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在审议议案后,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决,由
律师和监票人共同计票、监票、统计表决数据。会议工作人员将
现场投票的表决数据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上海证券
交易所信息公司将上传的现场投票数据与网络投票数据汇总,统
计出最终表决结果,并回传公司。
    6、本次会议设总监票人一名,由本公司监事担任;设监票
人两名,由股东代表担任。总监票人和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
计核实,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名。议案表决结果由总监票
人当场宣布。
    7、会议主持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的统计结果,
宣布议案是否获得通过。
    三、要求和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
不得无故退场。
    2、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如有质询、意见或建议时,应举
手示意,在得到会议主持人的同意后,方可发言。
    3、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应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
行使好表决权。
                                    2017 年 11 月 15 日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一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安徽皖维膜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各位股东:
      安徽皖维膜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维膜材)是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于聚乙烯醇光学薄膜、PVB 膜用树
脂的生产与销售,通过两年来的努力,其生产工艺不断优化,产
品质量快速提升,客户市场稳步拓展。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皖维膜材总资产为 31,681.77 万元,负债为 6,738.82 万元,所有
者权益为 24,942.95 万元。
      鉴于皖维膜材产品生产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为公司生产的
聚乙烯醇,与公司构成了内部关联交易且占皖维膜材全部采购业
务的 80%以上,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增加了管理环节和交易成本。
为降低交易成本、减少管理层级、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同时进一
步整合公司新材料产品的研发资源与生产规模,公司认为将皖维
膜材分拆成 PVA 膜分厂和 PVB 树脂分厂进行生产管理,比现行
的“独立法人公司制”管理更有利。董事会拟定:以 2017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本公司以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皖维膜材。合并
完成后,本公司作为存续公司,皖维膜材终止并依法办理注销登
记手续。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吸收合并后皖维膜材的债权、
债务及相关的民事责任、原有的经营范围及业务均由本公司承
继。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事项进行审议,同时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相关的所
有事宜,授权有效期至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
止。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1 月 15 日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二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蒙维科技增资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股东大会决议,全部
募集资金投向由蒙维科技实施的“10 万吨/年特种聚乙烯醇树脂、
60 万吨/年工业废渣综合利用循环经济项目”。在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前,已经先期以自有资金投入蒙维科技,保证
了蒙维科技顺利实施该项目的建设。目前“10 万吨/年特种聚乙
烯醇树脂项目”已建成投产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于 2017
年 4 月转入固定资产。“60 万吨/年工业废渣综合利用循环经济项
目”也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2017 年 5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公司
六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净
额 127,919 万元,全部用于对已投入资金的置换。
      为保护股东利益,优化蒙维科技的财务结构,降低子公司资
产负债率,提高其融资能力,董事会拟定:将已投入该项目的自
有资金中与非公开募集资金净额相等金额部分即 127,919 万元作
为权益性投资,即对蒙维科技进行增资,其余已投入该项目的自
有资金,作为蒙维科技债务。本次增资仅增加蒙维科技的所有者
权益,计入其资本公积,不增加蒙维科技的注册资本。增资后,
蒙维科技注册资本仍为 61,250 万元。
      本次增资,资金来源系公司此前已投入蒙维科技“10 万吨/
年特种聚乙烯醇树脂、60 万吨/年工业废渣综合利用循环经济项
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新增资金,亦不涉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
   本次增资不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
   本次向全资子公司蒙维科技增资事项,提请公司 2017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1 月 15 日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三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已任期
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征求股东单位意见,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提名吴福胜先生、高申保先生、张正和先生、孙先武先
生、吴霖先生、吴尚义先生等六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提名张传明先生、方福前先生、汪莉女士等三人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本议案提请公司 2017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选
举。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1 月 15 日
(附一、董事候选人简介)
(附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附件一、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
介
     1、吴福胜先生,1965 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正高级工程
师。1997 年 7 月起历任本公司生产安环部副部长兼总调度长、生产
安环部部长;2002 年 12 月任本公司有机分厂厂长;2005 年 8 月任本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8 年 5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现任安徽皖
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本公司董事长。
     2、高申保先生,1965 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工程硕士,
正高级工程师。1994 年 12 月至 1997 年 7 月任安徽省维尼纶厂有机
分厂副厂长,1997 年 7 月任本公司有机分厂副厂长,2005 年 8 月任
本公司有机分厂厂长,2008 年 10 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0 年 5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13 年 12 月起任本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
事、总经理,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3、张正和先生,1965 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工程师。
1995 年 12 月至 1997 年 7 月任安徽省维尼纶厂电石分厂副厂长,1997
年 7 月任本公司电石分厂副厂长,2002 年 12 月任本公司冷空分厂厂
长,2006 年 7 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0 年 5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现任本公司董事,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4、孙先武先生,1968 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工程硕士,
高级工程师。2005 年 7 月起任本公司化工销售部副部长、部长、物
资供应部部长,2009 年 1 月起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物资供应部部
长。2010 年 5 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任
内蒙古蒙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5、吴霖先生,1965 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会计师、中国
注册会计师。1997 年 7 月任本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02 年 12 月至
2006 年 7 月任本公司财务部部长,2006 年 7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副
总会计师,2013 年 3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总会计师。
    6、吴尚义先生,1965 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经济师。1996
年 3 月至 1997 年 11 月任安徽省维尼纶厂团委副书记,1997 年 7 月
起任本公司证券部副经理、经理,2006 年 7 月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0 年 5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附件二、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简介
    1、张传明先生,1955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会计学教
授。曾任安徽财贸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教授,会计学系副主任,安
徽财经大学商学院院长,从事财务管理、财务分析、财务案例等课程
的教学以及理财理论与实务的研究。现为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
授,同时担任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昊方机电股份有限公
司、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2 年 3 月参加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与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共同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
训班学习并取得“沪 00768 号”结业证书,后又分别于 2008 年 4 月、
2011 年 4 月参加了由中国证监会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培训班学习。2013 年 11 月 12 日起任
本公司独立董事。
    2、方福前先生,男,1954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
士、教授。 1982 年 1 月安徽大学经济学本科毕业,1984 年 12 月安徽
大学经济学硕士研究生毕业,1994 年 7 月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
研究生毕业。1984 年 12 月至 1991 年 8 月在安徽大学经济学院工作,
担任西方经济学讲师、副教授,1994 年 7 月起在中国人民大学经济
学院任教,现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
中国改革、开放和发展中的宏观经济问题及宏观调控和宏观经济政
策。2012 年 4 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第十九期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2014 年 11 月 28 日起任本公司
独立董事。
    3、汪莉女士,1966 年出生,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90
年至 2002 年先后在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安徽省公司从事海事海商法
务和商务工作、在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合肥办事处从事专职法律顾
问工作;2002 年起在安徽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任教,现为安徽大
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研究员。同
时担任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铜
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 年 9 月参加上海证券
交易所举办的第二十二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资
格证书。2013 年 11 月 12 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四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已任期
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征求股东单位意见,公司第六
届监事会提名李明先生、潘晓英女士等二人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监事候选人;另一名职工监事吴四海先生已由公司职代会推举产
生。
     本议案提请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 年 11 月 15 日
附: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李明先生,1971 年出生,中共党员,会计专业硕士,正高级
会计师。2005 年起历任淮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科长、
副总会计师;2009 年至 2010 年 3 月任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财务总监;2010 年 4 月起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
2012 年 5 月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2、潘晓英女士,1976 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5 年 7
月起历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团委副书记、党委工作部副部
长;2009 年 3 月起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团委副书记、工会
女工委副主任;2016 年 3 月起任本公司大维分厂党总支副书记;2017
年 3 月起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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