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宜通世纪: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1-02
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码:2017-119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11 月 2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11 月 1 日-2017 年 11 月 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7 年 11 月 2 日 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 日 15:00 至 2017 年 11 月 2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 16 号广州信息港 A 栋
12 楼)1 号会议室
    5、主持人:董事长钟飞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码:2017-119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代表股份 219,496,2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4.873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
人,代表股份 212,374,0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4.0665%;参加网络投票
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7,122,1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807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方式投票或网络投票方
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9,486,2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4%;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82,115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680%;反对 10,00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20%;弃权 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关于<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9,486,2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4%;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82,115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680%;反对 10,00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码:2017-119
2.0320%;弃权 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9,486,2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4%;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82,115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680%;反对 10,00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20%;弃权 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黄晓莉、叶坚鑫
    3、结论性意见: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
于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