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深南电 A、深南电 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7-068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7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关于召开 2017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经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2:30 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 时、下午 13:00-15:00 时;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11 月 16 日下午 15:00 时至
2017 年 11 月 17 日下午 15:00 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的同一表决权只能
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
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 年 11 月 10 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于股权登记日 2017 年 11 月 10 日下午 15:00 时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
公司股东。
其中,B 股的股权登记日要求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登记在册,投资者应在
2017 年 11 月 8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
参会。
如同一股东分别持有公司 A、B 股股票,股东应当通过其持有的 A 股股东
账户与 B 股股东账户分别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见证律师。
(八)会议的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聘请 2017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选举李新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李洪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陈玉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强文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于春玲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巫国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选举莫建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陈泽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廖南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叶启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选举熊庆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选举潘沙女士为第公司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上述第(一)项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
(二)、(三)项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四)
项议案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和 11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7-059)、《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四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66、2017-067)。
上述第(三)、(四)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第(二)项议案拟将公司董事会成员由原来的 15 名改为 9 名,将监事
会成员由原来的 8 名改为 5 名。据此,第(三)项议案拟选举总共 9 名董事(包
括 6 名非独立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项议案拟
选举总共 3 名股东代表监事(连同另外由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形式
选举产生的 2 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第(三)项议案和第(四)项议案系在假定第(二)项议案获得通过的情况
下设置的董事会人数和监事会人数,但是并非以第(二)项议案必须获得通过为
生效前提。
由于第(三)项议案拟选举总共 9 名董事人数和第(四)项议案拟选举总共
3 名股东代表监事人数均在我国现行《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人数(即:5 人至
19 人)、监事会人数(即:不低于 3 人)范围之内,并且在现行《公司章程》规
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即:15 人)、监事会成员人数(8 人,职工监事代表的比
例不低于 1/3)范围之内。如果第(二)项议案最终未获通过,而第(三)项议
案或者第(四)项议案获得通过,则获得通过的第(三)项议案或者第(四)项
议案仍然有效。公司将根据届时的议案表决情况和实际经营管理需要,依据相关
法律和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采取进一步措施,确保公司董事会和监事
会依法依规产生和正常运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聘请 2017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3、4、5 为等额选举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00 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 6 人
3.01 选举李新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2 选举李洪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3 选举陈玉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4 选举强文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5 选举于春玲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6 选举巫国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0 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 3 人
4.01 选举莫建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4.02 选举陈泽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4.03 选举廖南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5.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人数 3 人
5.01 选举叶启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5.02 选举熊庆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5.03 选举潘沙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股东代理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
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
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7 年 11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4:00-17:00 时
(三)登记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联 系 人:谢仰炎、方尉哲
联系电话:0755-26948888 传真:0755-26003684
邮政编码:518053
(五)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
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
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37
2、投票简称:南电投票
3、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投票为累积投票,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
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
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
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3 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7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6 日下午 15:00 时,结
束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7 日下午 15:00 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 2: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 2017 年 11 月 17 日在深圳市南
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的公司 2017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并按下列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种类:□ A 股 □ B 股
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聘请 2017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 √
报酬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3、4、5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00 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 6 人
3.01 选举李新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
非独立董事
3.02 选举李洪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
非独立董事
3.03 选举陈玉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
非独立董事
3.04 选举强文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
非独立董事
3.05 选举于春玲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
非独立董事
3.06 选举巫国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
非独立董事
4.00 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 3 人
4.01 选举莫建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
独立董事
4.02 选举陈泽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
独立董事
4.03 选举廖南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
独立董事
5.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人数 3 人
5.01 选举叶启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
股东代表监事
5.02 选举熊庆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
股东代表监事
5.03 选举潘沙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 √
东代表监事
投票说明:本次投票分非累积投票和累积投票。
1、非累计投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累计投票:
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
票数。
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
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
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