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勤上股份”或“上市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
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永洪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
实际出席董事 6 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与会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本次会议
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报出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所涉及拟出售资产的审
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批准报出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所涉及拟出售资产的审计报
告(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2017】48540002 号、广东勤
上半导体照明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7】48540041 号),相关
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本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