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接宇虹万花
城(南区)一期施工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未
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金额为 1342.42 万元,与不同关联
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1485.43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虎峰公司”)向关联方贵州虹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虹通地产”)拟承接“宇虹万花城(南区)”一期施工业务,南区一期工程分
第一、二合同段,暂定施工总金额为 3.5 亿元左右,具体金额及合同批次以正式
合同签订及工程结算为准。该事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签署相关协议并公告。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在上市前与贵州交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具有相同的终极股东,贵州交勘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贵州宇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0%股权,虹通地产为贵州
宇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贵州虹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
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金额为 1342.42 万元,与不同关联人
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1485.43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虎峰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在上市前与贵州交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具
有相同的终极股东,贵州交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贵州宇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 60%股权,虹通地产为贵州宇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贵州虹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管委会 26 层 60 号房;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彤云;
成立日期:2012 年 12 月 21 日在贵阳市观山湖区工商局登记成立;
注册资本:21,500 万元;
股权结构:贵州宇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占比 100%;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与租赁、房地产营销策划与销售代理、商
业地产经营管理、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
虹通地产公司总体经营状况较好,现金流结构合理,为可持续经营发展企业。
贵州虹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近三年财务指标(未经审计),单位(万元)。
1、资产总额和资产净额
项目 2017 年 9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45,321.16 89,731.31 60,747.77
资产净额 18,734.72 19,848.77 20,996.65
2、营业收入和净利润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1,114.05 -1,147.89 -446.92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交易标的名称:宇虹万花城项目南区一期施工业务
交易类别:提供劳务
虹通地产近三年主要开发项目为“宇虹万花城”;该项目地块于 2013 年 4
月通过竞拍方式取得,占地总面积为 268,682.20 平方米;项目位于贵阳市观山
湖区,宾阳大道与兴筑西路交汇处,项目定位为观山湖区洋房、高层、商业为一
体的城市中高端综合住宅社区。项目分为南、北区两期建设,总建筑面积约 96
万平方米,预计总投资 280,000 万元,其中土地已投资 64,553 万元,建安工程
预计投资 190,000 万元;北区于 2015 年 11 月开工,2016 年 5 月开盘,截止 2017
年 10 月,整体销售比列 70%,销售回款约 100,000 万元。南区一期工程预计 2017
年 11 月开工,2018 年 8 月开盘。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参照“宇虹万花城”北区与中建五局三公司签订的《“宇虹万花城”项目
北区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定价原则,再结合《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
额》(2016 版),经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具体金额及合同批次待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促进虎峰公司承
接房建施工项目及业绩的积累,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7 年 10 月 30 日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 2017 年第九次会议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全资子公司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接宇虹万花城(南区)一期施工
业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林、漆贵荣、贾龙、管小青、王迪明回避表决,其余
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该交
易的书面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交易进行了审核。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
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贵州省
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
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提
交的有关资料,听取公司相关人员的情况介绍以及向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询问的基
础上,现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虎峰公
司”)承接宇虹万花城(南区)一期施工业务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提交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接宇虹
万花城(南区)一期施工业务的议案》及相关资料,经我们调查、研究并审慎
分析,现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虎峰公司承接关联方贵州虹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宇虹万
花城(南区)一期施工业务,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并遵循了公
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 2017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虎峰公司承接宇虹万花城(南区)一期施工业务为关联
交易,该交易属于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项目暂定总金额为 3.5 亿元左右,定价
遵循市场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
况。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按照《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予以回避表决,董事会的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全资子公司虎峰公司承
接宇虹万花城(南区)一期施工业务。
4、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该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并遵循了公平、
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同
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二)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四)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
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