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 年 10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淮北市东山路 148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074,68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1.5920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
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
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明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4 人,董事周四新、王军、周俊、吴叶兵,
独立董事杨祖一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徐卫东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
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137,350 69.5144 937,336 30.4856 0 0.0000
鉴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资产规模大,涉及采矿权、探矿权等多种
类型资产评估,目前现场审计、评估及尽职调查工作尚未完成,且交易标的属于
国有资产,需遵守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定,预计花费时间比较长,公司股
票无法在重组停牌 3 个月内复牌,本次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0 月 31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1 个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公司重大
1 资产重组继续 2,137,350 69.5144 937,336 30.4856 0 0.0000
停牌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淮
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关联方,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其持有的公司股
份 107,023,416 股不计入该项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票数同意,该议
案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炜、胡承伟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公司法律顾问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王炜、胡承伟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
东大会,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审查和验证,认为:公司 2017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