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上市奖励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根
据宁政办发〔2008〕18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扶
持企业上市工作的若干意见》、宁政发〔2014〕59号《自治区人民政
府关于加快资本市场建设的若干意见》、宁政发〔2015〕92号《自治
区人民政府关于改善金融发展环境支持金融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
见》、宁政发〔2016〕102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资本市场发
展助力脱贫攻坚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17年10月30日收到
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上市奖励专项资金合计1,650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贴》的有关规定,上述政府
上市奖励专项资金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将计入本年度营业外收
入,对公司2017年度损益产生一定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
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