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12422 债券简称:16 飞马债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预计概述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7年5
月16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公司2017年度拟与关联人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6.00亿元。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追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涉及交易对手
变化),追加关联交易预计主要内容为:公司拟与关联企业广东广物供应链管理有
限公司及其关联方进行销售电解铜等有色金属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
合计不超过人民币0.6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52%,占公司最近一
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0.12%。本次追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后,预计公司2017年将与关
联人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60亿元。
2、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经非关联董事
投票表决通过了《关于追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黄壮勉、
王丽梅回避了表决),同意公司追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
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修订)》等
相关规定,前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本次拟追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涉及交易对手方变化,有关关联
方基本情况、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等相关信息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在《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6)。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17年度,公司拟与与广物供应链及其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如
下:
1、交易内容及金额:公司拟向广物供应链及其关联方销售电解铜等有色金属产
品,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0.60亿元。
2、交易价格:公司向广物供应链及其关联方销售产品的价格参考市场价格为基
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由双方签订购销协议书,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追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与关联方实际业务发
展需要而作出,相关交易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进行结算,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此外,该等日常
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对关
联方不存在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本次拟追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属于正常商业交易行为,且追加额度占公司同类业务比例不大,公司不会因此对关
联人形成依赖;同时,交易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进行结算,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将《关于追加 2017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拟追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属于公
司正常的业务范围,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并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董事会已事前将本此关联交易事项相关材料提供给独立董事审阅,并
获得到了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表决时,关联
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