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追认关联方并终止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召开。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全 体独立董事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并就追认公司关联交 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事前审核意见如下: 1、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有关议案,并进 行了必要的沟通,对公司追认关联方并终止关联交易事项表示认可; 2、公司取消江苏银基与华控赛格和时代天拓签订的采购合同,一方面收回的 预付款能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另一方面也减少了关联交易,有利于保护公 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取消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周德元、吴粒、王同渤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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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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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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