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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31
衍生证券代码:122224    证券简称:12电气 02
衍生证券代码:113008    证券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或“公司”)
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第五十五次董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15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全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等收入)179,261.84 万元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5 年 1 月 20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15]84 号文关于核准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60 亿元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期限 6 年。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共计人民币 0.3 亿元后,净募
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59.7 亿元,上述资金于 2015 年 2 月 6 日存于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账号 1001262129040521384)的
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内,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第 126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制
订了《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
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根据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 2015 年 3 月 4 日与开户银行
及保荐机构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股份公司专户(账号
1001262129040521384,1001262129040521260)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3、募投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 年 2 月 9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自筹资金的议案》,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
金为 5 亿元。
    4、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 3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将部分闲置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将不超过 29 亿人民币的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止 2016 年 3 月 16 日,公司已
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6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将部分闲置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将总额 19 亿人民币的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 2017 年 3 月 15 日,公司已将上述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7 年 3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将部分闲置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将总额 17.5 亿人民币的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 2017 年 3 月 20 日将上述资
    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 17.5 亿人民币,目前尚未到期归还。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1 截至 2017 年 10 月 27 日,本次募集资金累计已经使用 420,738.16
    万元(包括发行费用和银行手续费),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包含利息收
    入)179,261.84 万元,具体情况下: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投资总 拟投入募集 累计实际投 募投项目节 募投项目
         项目名称         额(万元)   资金(万元) 入资金(万 余资金(万 完成进度
                                                  元)         元)
一       EPC 及BTG 项目
1        伊拉克华事德
         二期电站 EPC     140,000.00 140,000.00    36,062.47   103,937.53     100%
         项目
2        印度莎圣电站
         BTG 项目         100,000.00 100,000.00    67,761.78    32,238.22     100%
3          越南永新二期
           燃煤电厂 EPC   110,000.00 110,000.00    63,531.49   46,468.51    100%
           项目
二         向上海电气租
           赁有限公司增   250,000.00 250,000.00 250,000.00             -    100%
           资
三         发行费用
                                                    3,710.28   -3,710.28
四         利息收入
                                                     -328.51      328.51
五         银行手续费
                                                        0.65       -0.65
合计                      600,000.00   600,000.00 420,738.16   179,261.84
    2、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伊拉克华事德二期电站 EPC 项目、印度莎圣电站 BTG 项目、越南永
    新二期燃煤电厂 EPC 项目相关机组已移交,现进入商业运行阶段且运行
    稳定。
    公司截止 2017 年 10 月 27 日已完成对上海电气租赁有限公司增资
    25 亿元。
    三、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原因
    截至 2017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节余资金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在募投项目使
    用过程中,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科学审慎
    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公司进一
    步加强了费用控制、过程监督,加快了项目款的回收,较好地控制了成
    本。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募集资金项目的节
余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将不再履行归还程序。
    在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
用,公司董事会将委托相关人员办理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公司
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
终止。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
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序
    公司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
司第四届第五十五次董事会会议、第四届第三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专项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
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募投项目已经全部实施完毕,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助于公司做
大做强主营业务,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及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
将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将本议案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意见
    上海电气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179,261.84 万元(受利息收入调
整的影响,具体金额以实际划转日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符合有
关募集资金使用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 2017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和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综上,瑞信方正对上海电气本
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根据监管规定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3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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