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上午 9
点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
料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以信息平台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
董事 7 名,实际到会董事 7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孙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
孙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发展需要,统筹规划资金使用,控制成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
江万盛科技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包括并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
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等)总额度不超过 59,100 万元。详细情况
如下:
抵押贷款业
总授信
序号 公司名称 银行 务占授信额 备注
(万元)
度比例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1 万盛股份 15,500 否
限公司临海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2 万盛股份 20,000 否
限公司临海市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3 万盛股份 9,800 占 10% 其中:抵押额度为 980 万元
限公司临海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其中:抵押额度为 1,900 万
4 万盛科技 5,000 占 38.00%
限公司临海市支行 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5 万盛科技 3,000 否
限公司临海支行
万盛股份为该项综合授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6 万盛科技 5,800 否 业务额度中 2,500 万元提供
限公司临海支行
连带责任保证
小计 59,100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
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最终实际签订的合同总额将不超过上述总
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
关协议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含)。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63)。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