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产生影响,不
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并规
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财政部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颁布的修订后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同时,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上述会
计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4、变更原因
鉴于国家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进行了修订并予以印发,准则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公司需按照相关
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会〔2017〕15 号)规定,公
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
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
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
上述新准则对当期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7 年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相应调整,符
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公
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
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调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
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