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向本公司参股
公司深圳惠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盐公司”)增资,参与投资惠盐
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改扩建工程”),项目投资总额为 29.2
亿元(最终以政府有关部门批复为准),其中本项目资本金比例为总投资的 30%
(由惠盐公司股东按股比出资),资本金以外建设资金由惠盐公司通过银行贷款
解决。本公司出资额度以政府有关部门核定的投资总额为依据,按本公司在惠盐
公司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惠盐
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工程的议案》,表决情况: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本公司持有惠盐公司 1/3 股权,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惠盐公司
2/3 股权,其详细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盐田港海港大厦 17-20 层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乔宏伟
注册资本(万元): 194,220.0000
主营业务: 投资港口货物装卸与运输业务,码头建设工程管理,收费
高速公路运营,海关监管仓和其他港口配套仓储经营。
三、惠盐公司的基本情况
惠盐公司注册资本为 3600 万元,负责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正线建设的组织
管理及深圳段正线竣工后的经营管理,维修、养护、征收过路费和路政管理;道
路、桥涵工程的施工管理、工程咨询。
惠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亿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5.01 5.70
负债总额 0.81 0.33
净资产 4.20 5.36
2016 年度 2017 年上半年
营业收入 2.24 1.12
净利润 0.96 0.49
四、改扩建工程概况
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原位置起于深圳市盐田港,经龙岗、坪地,止于惠阳新
圩,双向 4 车道,全长 35.501 公里。2015 年,深圳市政府以 19235 万元补偿款
向惠盐公司提前收回盐田坳隧道等共 15.171 公里路产的收费经营权,取消盐田
坳收费。因此,本次惠盐高速改扩建工程为剩余的 20.33 公里,路线起于坑塘径,
向南经坪地、富地岗、金钱坳、龙岗、龙城等地,终于荷坳互通立交处,向西与
现有机荷高速公路相接。设计速度采用 100 公里/小时,扩建采用双向八车道。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29.20 亿元(最终以政府有关部门批复为准)。项目资金
筹措方式为:本项目资本金比例为总投资的 30%,即 8.76 亿元,其中本公司按
股比拟投入约 2.92 亿元,资本金以外建设资金由惠盐公司向银行贷款解决。项目
计划 2017 年 10 月开工,2020 年 10 月底建成通车,工期 3 年。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惠盐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的实施不仅是缓解现状拥堵困境的需要,也是满足
未来市场发展的需要。从宏观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实施对区域国民经济的协调联
动发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从微观角度而言,改扩建项目未来发展前景乐观,通
过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核定改扩建项目收费期限,将实现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
根据《广东省高速公路改扩建管理办法(试行)》,改扩建项目新增投资可按
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申请新的合理收费期限,从而避免四年后原收费
期结束给惠盐公司带来的经营矛盾及员工安置问题。
另一方面,从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投资效益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突出的交通
区位优势及周边区域经济发展潜力为项目提供了交通量保证,项目的实施有助于
带来长期、稳定的现金流,将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结构。
(二)本项目的风险
1、施工期车流量分流风险
扩建施工期理论上会造成车流量相对分流,但本项目车流量已趋于稳定,惠
盐公司与相关交通主管部门加强交流,制定施工期间车流引导方案,降低扩建路
段车流分流对整体车流量的影响。
2、造价及工期风险
本项目施工期三年,从 2017 年 10 月至 2020 年 10 月,惠盐高速收费期限截
止至 2021 年 11 月,而惠盐扩建项目深圳段地处珠三角地区,由本项目扩建而产
生的一系列用地问题,技术问题,很可能会导致工程增加难度,存在造价和工期
控制风险,可能导致项目未建成通车而原收费期限已届满的不利状况,建议惠盐
公司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造价,提前启动惠盐改扩建项目重新核定收费期的有关工
作。
3、征地拆迁风险
惠盐高速深圳段沿线均是经济发达的地区,涉及的经济利益矛盾较敏感,征
地拆迁存在一定难度。为控制好征拆风险,项目建设单位和地方政府须严格按照
交通厅、国土资源厅规定发放征用土地费;同时,地方政府对征地方案、补偿标
准、安置方式等,在所在村庄进行公示;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跟踪检查征地
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情况,督促相关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兑现补偿费用,不
得侵占、截留、挪用,并落实安置措施和资金发放的监督管理机制。
4、申请核定收费期限回收投资风险
惠盐高速改扩建项目投资大,且收费期限即将结束,如何实现改扩建工程重
新核准收费期限的问题是影响项目效益的关键因素,具体收费年限以广东省人民
政府批复为准,存在政策风险。因此,本公司将全力配合惠盐公司控股股东盐田
股份,按照省有关规定,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核定改扩建项目收费期限,以
实现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
(三)对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项目为 29.20 亿元(最终以政府有关部门批复为准)。项目资金筹措方式
为资本金占 30%,即 8.76 亿元,其中本公司按股比投入约 2.92 亿元,资本金以
外建设资金由惠盐公司向银行贷款解决。按本项目工可研报告财务评价结果,本
项目内部收益率为 5.63%,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为 6.78%,均高于国家发改委发布
的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财务基准收益率 。本公司参与投资惠盐改扩建工程通过
重新核定收费期限获取合理回报,参股子公司惠盐公司得以持续经营,拓展和巩
固本公司高速公路业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核准的
批复》(粤发改交通函【2017】2582 号);
3、国家交通运输部《关于长春至深圳国家高速公路惠盐深圳段改扩建工程
核准的意见》(交规划函【2017】614 号);
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长春至深圳国家高速公路惠盐深圳段改扩建工
程初步设计的请示》(粤交基【2017】921 号);
5、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中交公路
规划设计院编制);
6、关于参股子公司改扩建项目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