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凯盛科技 证券代码:600552 公告编号:2017-037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无交
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安徽省蚌埠华益导电膜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益公
司”)多年来在生产的同时致力于行业前沿技术和高端产品的研发。中建材蚌埠玻
璃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院”)目前研究课题的子项目包含“高
性能 DLC 膜技术”与“极薄玻璃镀膜技术”项目研发,鉴于华益公司已在高性能
DLC 膜与极薄玻璃镀膜方面进行了前期研发与实验,并取得了较大进展,为了避
免资源浪费,加快研发进度,蚌埠院拟委托华益公司为其进行“高性能 DLC 膜技
术研发”和“极薄玻璃镀膜技术研发”,并与华益公司签署 2 份《技术开发(委托)
合同》,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分别为不超过人民币 6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
元。
蚌埠院为本公司股东,持有本公司 4.37%股份,且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凯盛
科技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未发生
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
准。
本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
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中建材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股东,持有本公司 4.37%股
份,且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凯盛科技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建材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6208.8567 万元
法定代表人:彭寿
企业住所:蚌埠市涂山路 1047 号
主营业务:包括承包境外建筑建材专业工程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
建材、轻工产品、市政建筑工程、非金属矿山采选的研究开发、规划可行性研究、
环评、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总承包及有关技术、设备、材料、供货;玻璃
切割刀具、玻璃掰边工具、玻璃加工机械设备的研制、销售;生产销售研制的设
备产品;建材产品及备品备件的贸易,新能源产品的应用、研究、生产及相关工
程的咨询、设计、评估、建设总承包和运营维护;建筑材料、电子信息显示材料、
光伏发电材料相关科技研究等。
中建材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截止 2016 年末的资产总额为 104.04
亿元,资产净额为 36.49 亿元,2016 年度营业收入为 14.26 亿元、净利润为 1.12
亿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华益公司为蚌埠院“高性能 DLC 膜技术”和“极薄玻璃镀膜技术”两个项目
开展研发工作。
(二)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
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技术服务和研发工作的类型,抽调相关工程技术人员的
报酬,研发用仪器、设备、原材料、实验材料;测试设备、检测仪器的使用费,
技术指导及部分专利使用费等项目,经双方公平协商后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合同双方名称
甲方:蚌埠院
乙方:华益公司
2、合同内容
(1)“高性能 DLC 膜技术”项目的研发
根据合同,研发目标为高性能 DLC 膜工业化试生产。研发技术内容包括:①
AR 膜生产过程控制技术,包括 AR 膜层设计技术、膜层厚度技术;②辅助阳极技
术设计;③DLC 膜层镀制技术。乙方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为甲方指定
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因
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由双方共享。
(2)“极薄玻璃镀膜技术”项目的研发
根据合同,研发目标为极薄玻璃镀膜技术工业化试生产。研发技术内容包括:
①极薄玻璃生产过程控制技术,包括极薄玻璃切割技术、装载料架设计、真空传
动技术;②极薄玻璃清洗技术;③极薄玻璃的真空镀膜工艺技术。乙方在向甲方
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
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
识产权权利由双方共享。
3、合同总价和付款方式
高性能 DLC 膜技术项目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不超过人民币 600 万元,具体
金额以项目完成双方确认为准。极薄玻璃镀膜技术项目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不
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具体金额以项目完成双方确认为准。
付款方式: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结题报告并开具增值税发票后一次性支付。
4、合同的生效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旨在充分利用华益公司的人力资源和技术优势,为华益公司取
得收益,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此外积极开展技术交流和合作,有利于
提升公司新产品创新和开发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利益。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情况
2017 年 10 月 30 日,我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茆令文、夏宁、鲍兆臣按规定回避了对该议案
的表决,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相关资料,就相关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
的询问,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宜并在董事会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华益公司为关联方开展研发工作所形成的关联交易是必要、合法的经济
行为,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诚信的原则,目的是充分利用公司的人力资源
和技术优势,为公司取得收益。
(2)本次关联交易合同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开发
(委托)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客观、公正、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董事会表决程
序合法。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