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要求变更公司
有关的会计政策,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
公司 2017 年 1-9 月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合计为 340,898.16 元,对 2017 年
1-9 月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
施行。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上述会计政策规定而进行调整,不涉及以前年
度的追溯调整。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及第二届第八次
监事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公司章程》相
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董事会职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准则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
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
2、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通
知的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
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
支。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 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
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二)变更日期
经公司第二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公司将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
开始执行前述两项会计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采用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印发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
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
通知执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
营》的规定,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
未来适用法处理。目前公司暂未涉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
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规定的此类事项。
2、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规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
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
生影响,公司 2017 年 1-9 月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合计为 340,898.16 元,对
2017 年 1-9 月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
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的
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
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原会计
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第八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书面确认
意见。
特此公告。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