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
二OO八年十二月
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非流通股东的书面委托,编制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本说明书摘要摘自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由公司A股市场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协商,解决相互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特别提示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由中企华盛、银通创业、成都恒润、上海金专等38家公司共同提出,38家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1,936,000股,占非流通股总数的74.63%,超过三分之二,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要求。
2、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为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需经股东大会批准,由于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是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且有权参加相关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全部为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审议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议案的临时股东大会和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合并为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将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议案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合并为一个议案进行表决,临时股东大会和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同一日。
3、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做出决议,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4、本公司股东需特别注意,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所作决议对全体股东有效,并不因某位股东不参会、放弃投票或投反对票而对其免除。
5、本公司目前处于暂停上市期间,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目前,正在补充和完善恢复上市申请的有关文件。本次股改是决定公司能否尽快恢复上市的一个重要环节,将为公司后续资产重组创造良好前提。公司计划以本次股改为契机,加快推进资产重组的步伐,通过注入优质业务和资产,全面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尽早实现恢复上市地位的目标。
6、公司于2005年9月15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通知,公司因涉嫌违法信息披露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立案调查,目前尚未结案。经征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部门,该事项不影响本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
重要内容提示
一、改革方案要点
为了体现对流通股股东利益的保护,公司以现有流通股股份14,418,25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4.16股,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获得2.82股的对价,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量不变。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三、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1、股权登记日:2009年1月12日
2、现场会议召开日:2009年1月19日14:00
3、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9年1月15日、2009年1月16日、2009年1月19日的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09年1月15日9:30,结束时间为2009年1月19日15:00。
四、股票停复牌安排
本公司股票处于暂停上市期间,因此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不涉及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五、查询和沟通渠道
热线电话:0519-85130805,85102892-8012
传真:0519-85130806
电子信箱:ss000805@sina.com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一)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
为了体现对流通股股东利益的保护,公司以现有流通股股份14,418,25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4.16股,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获得2.82股的对价,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量不变。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对价安排的执行方式对价安排的执行方式为公司向流通股东以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若获得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对价安排,流通股股东所获得的定向转增股份,由登记结算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计算结果不足一股的按照登记结算公司现行的《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所规定的零碎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3、执行对价安排情况表
执行对价安排前 定向转增 执行对价安排后
序 执行对价安排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份数量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
号 的股东名称 例(%) (股) 比例(%)
1 中企华盛 16,853,300 29.45 0 16,853,300 26.66
2 银通创业 6,182,700 10.81 0 6,182,700 9.78
3 成都恒润 3,000,000 5.24 0 3,000,000 4.75
4 上海金专 2,500,000 4.37 0 2,500,000 3.95
执行对价安排前 定向转增 执行对价安排后
序 执行对价安排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份数量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
号 的股东名称 例(%) (股) 比例(%)
5 其他非流通股 14,264,000 24.93 0 14,264,000 22.56
股东
6 流通股股东 14,418,250 25.20 5,997,992 20,416,242 32.30
合计 57,218,250 100.00 5,997,992 63,216,242 100.00
注:其他非流通股股东为除中企华盛、银通创业、成都恒润、上海金专以外的非流通股 股东。
4、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G 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
序号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5% G+12
1 中企华盛 10%G+24 注1
26.66% G+36
5% G+12
2 银通创业 9.78% G+24 注1
3 成都恒润 4.75% G+12 注2
4 上海金专 3.95% G+12 注2
5 其他非流通股股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