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独立董事意见函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人认真审阅了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拟提交审议的有关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兼顾了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有利于维护市场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流通股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人认为,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符合资本市场改革的方向,通过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将解决公司股权分置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目标归于一致,有利于改善公司股权结构,协同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形成公司治理的共同利益基础,进一步提升治理水平,优化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总之,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三公原则,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同意上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独立董事:孙盘兴、朱建忠、张国和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