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天诚信”)第三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7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楼17层
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6日以专人送达、通讯的方
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决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因业务需要,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
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全部为低风险额度。授信业务品种为履约保函,由公
司提供100%的足额保证金担保,授信额度期限一年,授信项下履约保函期限不超
过五年(含),相关费用执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办理、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合同、
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