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17年10月24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7年10月27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监
事3名,实参加监事3名。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表决,本次监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
文》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 2017 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本次计提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
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关于计提 2017 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
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