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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日期:2008-12-26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09年1月12日(星期一)上午9:30—12:00点,会期半天。
    三、会议地点:厦门市湖光路66-67号鑫诚大厦5楼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五、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为下属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六、出席会议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所聘请的律师;
    2、截止2009年1月6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七、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09年1月9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光路66-67号鑫诚大厦5楼会议室
    联系人:张维强
    联系电话:0592-5054995
    传真:0592-5378520
    邮政编码:361004
    3、登记办法: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登记时间持股东账户及个人身份证;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领取会议相关资料。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09年1月9日下午5点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八、其他事项: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12月24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请以在方框内画“○”对各项议案明确表示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2、《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3、《关于为下属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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