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0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 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星期五)在宁夏新科青龙管道有限公司(宁夏银川
市兴庆区兴庆科技园兴春路 235 号)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
4.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孔维海先生召集并主持。
5.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并就相关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1、《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
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
情况,不存在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操纵利润。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和一致性原则,主
要对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宁夏青龙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发放贷款及垫款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了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
有合理性。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