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度第三次
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
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
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会议由董事杨斌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在东亚银行继续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授信业务,
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在汇丰银行新办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
人民币 5 亿元。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在昆仑银行新办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昆仑银行总行营业部办理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5 亿元,
授信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批之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26 日。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30 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